一、采购人的**市****公司更换新能源公交车辆动力电池项目采购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采购项目名称:**市****公司更换新能源公交车辆动力电池项目采购
三、拟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序号 | 品目名称 | 预算 | 数量 |
1 | 1152万元 | 144台 |
三、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1.名称:****
2.地址:**省****开发区栗雨工业园57区
四、采购人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此批量车均为****生产,所有设备、设施均为其总成,运营期间,电池正常,无任何故障。
五、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论证时间 | 2024年10月28日 | |
论证地点 | **市**区圆方路翰林阁B栋1201(**天****公司) | |
论证意见 | 一、****办公厅2023年9月19日发布交办运【2023】52号文件 《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文件要求,明确该标准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二、为维持**公交的正常运营,公司拟对现有的144台插电车动力电池更换电池,以解决此项安全隐患。 三、此批量车均为****生产,所有设备、设施均为其总成,运营期间,电池正常,无任何故障。 四、针对以上情况,为确保公交车辆的正常安全运营,更换电池仍采用原品牌**时代电池,避免改变动力电池软硬件环境,相关通信协议、控制系统以及技术服务,服务由原车辆生产商承担,便于更加保障车辆的稳定性,以维护人民生命的安全。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一)条款要求,****小组一致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采购。 | |
专家成员名单 |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刘鑫建 | 国信集团 | 中级 |
刘毅军 | ****财政局 | 中级 |
胡楠 | ****民政局 | 高工 |
六、公示期限:自2024-10-28至2024-11-01止,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
七、采购人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公司
地址:**市**区黄**路278号
联系人:刘先生、谭先生 联系电话:153****1032 、139****6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