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庄子田—红坎坡路域环境整治工程(调整)已由****以文市发改发〔2024〕89号、文市审批复〔2024〕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能满足资质、资格审查的要求。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市庄子田—红坎坡路域环境整治工程(调整)。
2.2项目编号:****
2.3项目建设地点:**省**州境内。
2.4项目概况: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S209文天二级公路与G248线砚文二级公路交叉处的庄子田立交附近,起点K0+000接S209线文天二级公路K22+950,止点接红坎坡天文高速追栗街接线,止点桩号K7+769接文天二级公路K31+650,路线全长7.769Km。路基宽度调整为12m、17m(起点庄子田K2+100段为12m双向2车道;K2+100至止点段为17米双向4车道,其中K7+600~止点段17米渐变至27米顺接既有公路。)。预算总投资约:6051.00万元。
2.5建设内容:本项目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路基、桥涵工程、环境修复工程以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桥梁工程:民干校大桥利用原12米宽老桥进行护栏加固修复,铺筑沥青面层;大石洞中桥左幅利用已建成的机动车道桥梁,完成剩余湿接缝、桥面铺装、搭板、护栏等面系工程,右幅利用已建成的非机动车道桥梁,完成剩余桥面铺装、搭板、护栏等桥面系工程施工,原12米宽老桥不再利用。取消原设计的路面两侧外20m宽绿化带、中央分隔带、非机动车道路面、人行道路面、雨水管网等工程。具体工程量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2.6计划施工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40日历天。
2.7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财务、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及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良好资信,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1年至2023****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投标人成立不满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
3.1.3项目经理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不含临时建造师)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不在其他在建项目任职(若有一律取消中标资格),且为本单位在职在册员工,公司为其购买社保,须提供劳动合同及2023年01月至今任意连续12个月(缴费所属时间)的社保参保证明。
3.1.4项目总工要求:拟任项目总工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在职在册员工,公司为其购买社保,须提供劳动合同及2023年01月至今任意连续12个月(缴费所属时间)的社保参保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公司,****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的投标人,按系统报名的先后顺序,优先满足系统报名时间在前的投标人,满足上述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3.4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不曾受到省级或部级“暂停或不得参与公路建设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清退出场”的处罚,否则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3.5投标人近三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形(投标人提供近3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如查询到投标人提供虚假承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
3.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授权代理人等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3.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须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在本项目招投标期间不允许更换,否则作废标处理。
3.8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本项还须查询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税收违法黑名单”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3.9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无行贿犯罪记录(在裁判文书网查询),(直接通过快捷搜索输入“行贿”+“当事人”或“投标人名称”,即可看到被查询人的相关信息)。
3.10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在本项目招标投标阶段至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4.2报名方式:请投标人于2024年10月29日08:30时至2024年11月04日17:30时(**时间,下同),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ggzy.****.cn/#/homePage)(选择**州),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进行网络确认并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请前****交易中心四楼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ggzy.****.cn/#/homePage)(选择**州)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BZBJ)供投标人下载使用。(注册办理证书流程见**省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ggzy.****.cn/#/homePage)(选择**州)服务指南或电话咨询0876-****881)。
4.3请投标单位必须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否则视为投标无效,开标现场将不接收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所有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本项目由投标人自行组织现场踏勘。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上午09时00分(**时间)。
5.3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省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ggzy.****.cn/#/homePage)(选择**州),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电子投标文件(*BTBJ),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5.4该项目为**州公共**交易电子化平台项目,评标时采用电子评标。
5.5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政府网上同时发布。对在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省********社区军供路军供大厦三楼
邮 编:663099
联系人:邓工
电话:152****007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文****社区螺峰路壮华物流售楼部G9幢
邮 编:663099
联 系 人:吴建文
电话:0876-****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