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招标代理:****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开标时间:2024-11-08 09:30:00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的委托,对卡房镇旱地优质稻产业道路提升建设项目进行磋商采购,资金已落实,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磋商申请人参与。
一、采购人:****
二、代理机构:****
三、项目概况
3.1项目名称:卡房镇旱地优质稻产业道路提升建设项目;
3.2项目编号:****;
3.3项目预算:58万元;
3.4项目概况:卡房镇旱地优质稻产业道路提升建设项目,位于**市卡房镇。包含苟街段1.7公里和咪的期段1.6公里铺渣石路面(具体建设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采购人要求为准)。
3.5项目地点:苟街村委会、****村委会;
3.6计划工期:30日历天。
四、采购方式及范围:
4.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2采购范围:卡房镇旱地优质稻产业道路提升建设项目全部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五、 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5.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新注册企业提供注册之日起截至开标前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新注册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起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申请人,应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5****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②磋商申请人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查询结果由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在线查询后核验)。
5.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说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5.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磋商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6.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9日起至2024年11月4日(公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7:00时(**时间)。
6.2磋商文件获取地点:****(**市昭忠路128号鑫源苑小区8幢1单元301室);
6.3获取磋商文件费用:6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获取磋商文件时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获取文件时不需)。以上资料不全无法获取磋商文件。
七、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标时间及地点:
7.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2024年11月8日上午9:00时至9:30时(**时间),****酒店一楼6号会议室;
7.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11月8日上午9:30时(**时间),****酒店一楼6号会议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窗体顶端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上发布。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网上形式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十、 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申请人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磋商申请人自行踏勘。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省**州**市卡房镇
联系人:贺老师
联系电话:0873-****996
代理机构:****
地址:**市昭忠路128号鑫源苑小区8幢1单元301室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873-****008
传真:0873-****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