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转让公告 | ||||||||
项目名称 | ****集团****公司****公司生产经营用车一批(二次挂牌) | |||||||
资产类型 | 机动车 | |||||||
转让底价 | 详见附件:标的明细。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起止日期 | 以网站公告显示的起止时间为准。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转 让方 情 况 | 转让方 承诺 | 我方向产权交易机构(****,以下统称“云交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云交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处分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我方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相关决策程序及决策文件合法合规;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云交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集团****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71224H | |||||||
注册地 |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收费站内(一照多址企业) | |||||||
法定代表人 | 唐平祥 | |||||||
经济类型 | ****公司 | |||||||
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 内部决策情况 | 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 | ||||||
批准机构 | ****集团****公司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值 | 详见附件:标的明细。 | ||||||
评估机构 | ****公司、**精诚房地产****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10月31日 | |||||||
核准(备案)单位 | 云****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文号 | 2024-007、2024-009、2024-010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4年5月16日 | |||||||
标的情况及列表 | ||||||||
本项目共涉及机动车25辆。具体详见附件:标的明细。 | ||||||||
重大事项及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项目标的在标的明细内按现状分标的进行转让,不包含车辆号牌。 2.转让标的可能存在违章记录和其他欠费情况,需要意向受让方自行查询。同时,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其受让机动车事项是否符合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及当地购车、过户、跨区转籍等相关政策规定,转让方不承担成交机动车不能转籍的责任。 3.本项目挂牌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提交报名登记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含附件)及本次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其受让意向为不可撤销的意思表示,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及所有风险。 4.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前到资产存放现场进行现场踏勘并对此行为签署《现场踏勘确认函》,在报名截止日前不进行现场踏勘的,视为自动放弃该项权利,但仍须签署并提交《现场踏勘确认函》,并视为接受转让标的实际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厂牌型号、车架号、发动机号、行驶里程、车辆类型、颜色及瑕疵等)。 5.项目相关备查文件请到云交所查阅。 6.本公告内容及报名截止****交易所集团网站公告为准。 7.公告内容来自于转让方的申请和其提供的资料,云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8.本项目拍卖公告内容及拍卖相关文件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 | |||||||
交易条件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报名人应按本公告要求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17:00时前完成报名手续及交纳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交纳至****保证金账户,以到账为准。(具体详见本公告“报名手续、保证金设定及处置方式”) | |||||||
报名手续 | 1.报名方式: 报名人应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17:00时前通过云交所网站(www.****.net)自行注册、登录、报名意向标的,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同时,按照《拍卖规则与注意事项》完成参与拍卖的相关手续,并交纳交易保证金。 2.纸质报名材料提交方式: (1)现场提交的,应于挂牌截止日当天17:00时前提交; (2)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应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前寄出(以寄件凭证记载的具体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未按时限提交纸质报名材料。 3.报名材料包括: (1)经报名人签署的《受让产权报名登记表》《受让申请与承诺》《现场踏勘确认函》(由云交所提供)《竞买协议书》(由拍卖机构提供),上述文件详见附件下载,其内容不得修改,修改后视为无效; (2)自然人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若需法人授权,则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非法人组织须提交可以证明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5)云交所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须加盖鲜章(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捺手印(自然人),并于报名截止时前提交,报名人保证其提交的报名资料均为真实、完整、合法和有效。 4.报名咨询、材料提交地点(邮寄地址): ****公司:**市滇缅大道525号云**光城14幢6楼 联系人:任先生137****0347 5.注意事项: 报名人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的注册名称交纳,未以注册名称交纳或他人代缴视为保证金交纳无效。(保证金的交纳详见保证金设定及处置方式)。 | |||||||
交易方式 | 本项目标的采用【网络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详见附件《网络拍卖规则与注意事项》)。 | |||||||
交易服务费 | 受让方应于收到云交所《收款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云交所按标的成交价的【1.5%】交纳交易服务费(不含拍卖佣金)。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一、成交价确定: 以《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确定成交价。 二、价款支付与结算: 1.价款支付: 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价款支付至云交所资金监管账户(以到账为准)。 2.结算 下列款项均以人民币计价,并通过云交所资金监管账户统一结算: A.交易保证金; B.转、受让方应向交易机构(云交所)支付的相关费用; C.交易价款。 三、资产移交 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之日(以到达云交所监管账户为准)起【10】个工作日内,由标的产权持有人通知受让方办理标的移交手续,经双方交验并签署《标的移交清单》后视为标的移交手续办理完成,移交手续办理完成后,车辆发生的毁损、灭失、违章、交通事故以及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未能按转让方通知时间前往标的所在地办理移交手续的,标的产权持有人将不负责对该标的的保管,标的物损毁、灭失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标的产权持有人无关。如受让方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车辆移交的,须向标的产权持有人支付场地占用相关费用。 四、权证变更: 1.车辆管理登记机构按就近原则进行选取。本项目机动车在移交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由****公司负责机动车过户,受让方配合。因受让方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条件、政策上的限制、事实上的障碍)无法办理标的过户的,责任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车辆只能以受让方名字进行过户,受让方不得提出更名要求。 五、本次产权转让所涉及的税收和费用 1.机动车办理过户时涉及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2.车辆现状与注册登记机动车信息不一致的,由受让方自行恢复并承担相应费用。 3.标的移交手续办理完成前车辆存在的车辆脱检、违章罚款等由转让方承担,标的移交办理完成后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 |||||||
特别说明 | ||||||||
1.在受让方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电子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按以上“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与标的产权持有人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只能以此为基础细化,任一方均不得提议改变上述交易条件的实质性内容。意向受让方向云交所登记受让时须无条件接受以上交易条件。 2.受让方不得以转让标的(包括但不限于厂牌型号、车架号、发动机号、行驶里程、车辆类型、颜色、质量、外观、外廓尺寸、货箱尺寸、轮胎规格等)存在差异或瑕疵为由退还标的物、拒签《拍卖成交确认书》及《产权交易合同》等交易文书、拒付交易价款或对本次交易提出疑义,否则将视为违约。 | ||||||||
保证金设定 及处置方式 | 保证金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至如下账户 户 名:**** 开户行:****营业部 帐 号:871********0105 | ||||||
保证金金额 | 保证金为1万元/标的,每交纳一份相应数额的保证金可参与保证金数额相同的任一标的的竞买,多买多交。 |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报名人应于挂牌截止日17:00时****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全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为准)至以下账户。转账时务必注明“报名人名称、交投车辆项目保证金”字样,如:“张三XX交投车辆项目保证金”。 | |||||||
处置方式 | 1.当受让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无息返还。 2.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付清云交所服务费及拍卖机构拍卖佣金后且不存在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情形的,可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按要求支付的,该费用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 3.若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竞买协议书》《网络拍卖规则与注意事项》(详见附件)的,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4.若出现交易保证金转违约金情形的,在扣除云交所交易服务费和拍卖机构拍卖佣金后将剩余违约金划至转让方账户。违约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云交所及拍卖机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还可向有过错的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进行追偿。违约金的划转无需再由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确认。 | |||||||
附件下载 | ||||||||
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名称 | **** | 交易机构地址 | **市**区**街59号国资银佳17楼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李经理 | 咨询电话 | 0871-****7529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9:00至17:00 | |||
现场展示及踏勘 | ||||||||
展示地点 | 1.标的1至标的3:**市**区环城南路262****中心D幢 2.标的4至标的18:**市云大西路1号 3.标的19:**县中课镇中课五组 4.标的20:德宏州**市弄岛镇瑞弄二总包 5.标的21:**县打洛****酒店 6.标的22至标的23:****收费站内 7.标的24至标的25:**市云大西路1号 | 展示及踏勘时间 | 请于公告期内提前与踏勘联系人预约 | |||||
踏勘联系人 | 任先生 | 联系电话 | 137****03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