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艺科****公司年产照明灯具7万件**项目(一期)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市艺科****公司年产照明灯具7万件**项目(一期)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市艺科****公司年产照明灯具7万件**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
建设概况:
“****”曾用名为“**市艺科****公司”位于**市古镇镇**路13****中心位置:东经:113°10′9.010",北纬:22°40′46.490")。项目总投资为3500万元,环保投资150万元,用地面积13333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2685.1平方米。年产照明灯具7万件。
企业于2022年10月委托****编制了《**市艺科****公司年产照明灯具7万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11月22日取得环评审批,审批文号:中(古)环建表[2022]0020号,申报的建设规模为年产照明灯具7万件。于2024年3月8日取得国家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
企业于2024年8月27日进行工商核准变更,名称由“**市艺科****公司”变更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①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最****处理厂,设有排放口。
②喷粉固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经管道收集+进出口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5米高排气筒排放FQ-009114。检测口、采样平台设置基本规范。
③一般固体废物存储场所设有标识牌。
④危险废物存储场所单独设置,设有标识牌、警示牌,有防渗、防流失措施,场所建设符合相关管理要求。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2023年5月01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4年3月01日-2024年12月01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市古镇镇**路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