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项目名称:****管内高铁线路视频监控系统夜视功能补强物资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
鉴于部分投标人对****管内高铁线路视频监控系统夜视功能补强物资购置项目包件1提出相关疑问,经使用单位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认证,现将有关澄清公告如下:
问题1: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节”技术条件中,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承诺提供5年(从验收之日起计算)的免费保修服务,期间正常运用情况下产品发生的故障由投标人在一个月内免费修复。”
根据制造商售后维护规范常规要求,制造商仅能提供关于设备本身的相关维修工作。而售后过程中涉及的问题排查,包括但不限于网络线路、传输等,该领域属于专业板块,制造商很难提供支持。考虑到使用单位在实际使用中将面临该种情况,而专业的代理商除了可以安装调试设备进行常规的售后支持服务工作外,对网络、传输等相关排查工作也极具经验,结合以往项目都是由相关专业的代理商来进行处理,为了更好的给使用单位提供服务,第一时间锁定并处理问题,我司建议是否可以授权代理商来进行项目投标
澄清回复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问题2: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节”技术条件中,要求“室内外摄像机配套的原厂专用安装支架,须符合需求表中安装方式(壁装、吊装等)的要求。接触网支柱、视频杆、铁塔等处所的摄像机,其自身强度及安装紧固方式应满足相关要求,接触网支柱和视频杆上的摄像机应有防脱落措施。”
制造商生产的原厂配套支架为常规标准支架,适用于大多数场景。但是考虑到铁路行业的特殊性,结合此次招标物资的安装位置,制造商生产的标准支架恐无法满足现场安装需求,请问当制造商标准支架无法响应需求时,是否可以提供外购支架
澄清回复2:按照技术规格书要求执行。
问题3:招标文件“第五章 第二节 技术条件中” 提到“固定枪型摄像机(室外,含电源适配器和配套成品线缆)需具备光学透雾功能。
我司查阅《铁路综合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规范》(QCR575-2022)等行业标准规范中均未强调该技术参数要求,针对铁路现场环境电子透雾也可以满足效果,请问是否可以修改为“支持光学透雾或电子透雾”。
澄清回复3:按照技术规格书要求执行。
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公司****公司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