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品房预售许可公告
****商品房预售许可公告
时间: 2024-10-29 09:26:32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核实,准予以下所列商品房面向社会公开预售,特此公告。
预售证号 | 商品房名称 | 开发预售单位 | 商品房坐落位置 | ****银行 |
预售资金监管账号 | ||||
三房预售证第****006号 | ****广场城市综合体7#楼 | ****公司 | **县西环路东侧 | ****银行****公司**县支行 806********1001675 |
温馨提示:
(一)购房人在购买**商品房时应查看所购楼盘项目的“五证”是否齐全,即《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五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不要购买。
(二)切勿参加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组织的“内部认购”“内部登记”“排号预约”“认筹”等任何形式交纳定金的预订活动,谨防造成财产损失。
(三)在交纳房价款项时,应认真核验所购买房屋对应《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载明的资金监管账号、监管银行等信息,将定金、预付款、一次性全部付清的房款、分期付款和按揭贷款等****银行网点柜台或预售资金监管专用POS机直接存入对应的资金监管账户中,不得存入开发企业其他账户。
(四)房地产销售属于市场行为,购房人购买商品房属于经济生活的范畴,应慎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仔细阅读、充分沟通、完整理解合同条款及补充条款。不要轻信口头承诺,对承诺事项和内容要求应写入购房合同,写入合同的承诺和内容具有法律效力。注意保存楼盘宣传资料、购房合同、付款票据等相关凭证,购房过程中产生的合同争议、****人民法院起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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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四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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