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对******磁选厂选矿生产线提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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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磁选厂选矿生产线提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 | **环审【2024】04号 | 2024年10月29日 |
**环审【2024】04号
关于******磁选厂选矿生产线提标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
******磁选厂: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47042A)报送的由******公司编制的《**磁选厂选矿生产线提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该****县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县观音寺乡**堡村现有厂区内,不新增占地。总投资:1000万元。项目更新圆锥破碎机、磨机,提升装备水平,磨矿机磁选系统采用计算机集中控制,设置尾矿干化系统,进行砂泥分离、实现尾矿综合利用,同时完善环污染防治设施。本项目完成后,全厂****铁矿石12万吨/年,较改造前选矿规模增加2万吨/年。
二、项目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选址可行。该《报告书》格式规范,评价模式正确,对工艺、污染因子、污染物产排的分析基本清楚,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从环保角度,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书》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环境保护措施、环保投资进行建设。
三、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书》内容,并接受利害相关方的垂询。
四、项目在建设及运营中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设****铁矿石,并在库内上部设置喷雾抑尘装置;对破碎、筛分系统除尘集气管道进行调整优化、增设3台袋式除尘器用于处理圆锥破碎机、振动筛分机、干选机产生的颗粒物,净化后废气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对破损的设备集气罩和皮带输送机密闭罩进行修复,皮带输送机密闭罩端部与设备密闭罩相连。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设置1套废水处理系统,用于处理尾矿干化系统产生的选矿废水,选矿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磨机和磁选机,不外排;生活污水进入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定期清理作农肥。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尾矿干化系统产生的尾矿全部作建筑材料(建筑用砂)外售;袋式除尘器回收颗粒物全部返回生产流程;废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泥饼全部外售用于**堡村土地改良;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现有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五、项目建成后,及时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正式投入运营。如需对本项目环评批复文件同意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该项目由**县****执法大队负责日常环境监督管理。
经办股室:自然生态保护股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