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区“智慧卫监”智能监管系统整体维护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花峰路与仙霞路**3号楼智能软件产业园一期401室
成交金额:5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区“智慧卫监”智能监管系统整体维护项目
服务范围:**区口腔监管系统软件维护服务、医疗废弃物监管系统维护服务、医美机构监管系统维护服务、职业卫生监管系统维护服务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壹年
服务标准:符合相关规范及磋商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丁守海、刘强、王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成交价×1.2%,计算结果低于3000元,则按3000元支付;
金额:3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供应商及原因:无;
3.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书面向采购人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或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地 址:**市**区赭**路 24 ****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0553-****995
名 称:****
地 址:**市城市之光B2地块二期12#楼B栋12楼1227室
联系方式:181****5250
项目联系人:盛筱晨
电 话:181****5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