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 ****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和**市、**市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向社会发布防贫救助保险服务采购需求公告,欢迎符合有关要求的单位参加报名,现将采购需求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2024年**市**市兰石镇防贫救助保险服务项目
项目地点:**市兰石镇
项目费用:拾壹万壹仟肆佰肆拾圆整(¥111440元)
项目概况:为兰石镇辖区内脱贫户398户购置相关防返贫救助保险服务,需从医疗救助、食品安全、住房保障、出行意外救助、教育补助、失业保障等六个方面进行保障。
二、报名单位相关要求:
报名单位应当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信誉,有相关承保经验的单位优先考虑。
三、保险服务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四、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5日
五、报名资格确认:
请有意向且符合有关要求的单位在2024年11月5日17时30****公司资质文件、技术方案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至**市兰石镇农****办公室,逾期不受理。其中技术方案需列明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条件、服务期、服务范围、服务承诺等(根据项目实际)。上述文件均需密封处理,报****公司名称、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六、结果确认:
经镇党政班子会议综合审定各报名单位的营业执照、项目合同等有效资料,确定项目中选单位。
七、其他须知:
1、申请投标的单位多于3家(含3家)时,采购单位综合对比报名文件,选定第一、第二候选服务单,并在规定期限内与第一候选服务单位签订合同。如果第一候选单位放弃服务资格,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未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则签约资格作废,依次选择第二候选服务单位为成交单位。申请投标的意向单位不足3家的,此次采购失败,将发布第二次采购公告。
2、第二次采购公告发布后,如报名单位仍低于3家(只有2家)的,采购单位综合对比报名文件,选定第一、第二候选服务单位,并在规定期限内与第一候选服务单位签订合同。如果第一候选单位放弃服务资格,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未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则签约资格作废,依次选择第二候选服务单位为成交单位。若报名单位只有1家的,经采购单位审核符合采购要求的,可直接委托报名单位。
3、若无报名单位,采购单位将直接委托服务单位。
4、本公告解释权归****。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梅玲 电话:0759-****078
采购单位:****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