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58941/2024-202866
发布机构: ****分局
发布日期: 2024-10-29
成文日期: 2024-10-29
文件编号: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100万件双合金液压件项 目 | **省****海区澥浦镇南浦路69号 | ****海盛闰铜业有限公 司 | 企业拟投资 2059 万元,继续利用位于****海区澥浦镇南浦路69号的现有厂房,实施“年产100万件双合金液压件项目”,项目实施后全厂可形成年产 100万件双合金液压件的生产能力。 | 无 |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气: 清洗废气经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净化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钎焊烟尘收集后通过烟气过滤器处理后排放。 (2)废水: 本项目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 (3)固废: 废铜边角料、不合格品、废金属边角料经收集暂存后 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清 洗残渣、废切削液、含切削液的废金属屑、废液压油、废导轨油、废油桶、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分类收集暂 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周转油桶由供货 方直接回收利用,在厂区内暂存作为危废管理。 (4)噪声: ①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做好各种设备保养检修, 避免因磨损而使设备噪声增大;②合理布局,高噪声 设备尽量布置在隔声效果较好的室内,生产在封闭厂 房内实施,利用厂房隔声,在生产过程中关闭门窗;③设备下方设置减振垫。 |
2 | 混凝土结构构件制造技改项目 | ****海区骆驼街道敬德村(绕城高速公**边、汶骆**边) | **亿****公司 | **亿****公司是一家从事混凝土结构构件生产的企业。本项目投产后可形成年产2万吨机制砂、洗砂加工1.6万吨黄沙的生产能力的生产能力,该项目于2024年7****信息化局进行备案,项目代码:****。 | / |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大气环境影响措施 ①项目给料粉尘经雾化喷淋装置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②破碎筛分废气经产尘点设置雾化喷淋装置,废气收集至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以上排气筒排放; ③下料粉尘经雾化喷淋装置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④堆场扬尘经篷布覆盖、喷雾抑尘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措施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1中的工业企业水污染间接排放限值)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宁****公司****水厂处理后排放。 (3)噪声影响措施 本项目主要为废气处理风机、泥浆处理罐、压泥机、破碎生产线、对辊机、振动筛分机、洗砂机、洗砂流水线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为进一步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议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落实以下措施:①合理布局车间,高噪声设****中心位置,生产车间设置隔声门窗,在生产过程中保持关闭状态;②选用先进的低噪声生产设备,设防振基础或减震垫;③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更新,确保所有设****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企业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中昼间65dB的要求,其中南侧可达4类标准限值要求,因此本项目生产运行中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影响措施 ①除尘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泥饼经收集后委托回收单位妥善处置; ②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③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在此基础上,本项目固废对环境影响较小。 |
3 | ****研发中心及不锈钢管道系统、光伏支架生产建设项目 | **省****科技城,南至双斛河沿河绿地,北至**东路 | **康帕斯****公司 | 企业拟投资44500万元实施“****研发中心及不锈钢管道系统、光伏支架生产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预计年产光伏追踪支架7万套/年、不锈钢管道系统2万吨/年的生产规模。 | 无 |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气: 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天然气燃烧烟气与热洁炉废气收集汇总后经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喷塑粉尘通过滤筒回收+布袋除尘处理后由一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固化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抛光粉尘经抛光机自备的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机加工粉尘、打标烟尘产生量较少,在封闭车间内实施,经建筑物阻隔、扩散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可接受。污水处理站臭气异味产生量较少,通过采取池体加盖密闭,对外环境的影响不大。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屋顶高空排放。 (2)废水: 气密循环用水、水涨循环用水、设备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添加,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管道;****处理站处理后纳入市政管网。 (3)固废: 一般工业固废经收集暂存后外售综合利用或委托专业单位回收/无害化处置;隔油池废油委托厨余垃圾单位清运;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4)噪声: 从车间设置及平面布局、设备及工艺流程、噪声传播途径降噪以及其他管理要求等采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5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4117
通讯地址:****海区骆驼街道**南路55-57号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