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颗粒度测试仪采购二次已具备招标条件,****受****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如下:
1、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招标范围:颗粒度测试仪;
3、供货安装周期:签订合同后 4个月内交货;
4、招标数量:1台;
5、质量目标:达到合格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二、 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国注册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为具有相应供货能力、能合法销售和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的生产厂家;
3、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0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设备的供货合同业绩;
4、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用信息,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获取
1、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携带法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供货合同业绩((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合同业绩)复印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截图。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注: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投标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4日,每天9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7时0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市**区汇特大厦201室;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人民币(现场发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1月20 日9时30分,地点为:**市**区汇特大厦201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人地址:**省**市**路113号
联系人:党雷敏
联系电话:0311-****1356
招标代理:****
地 址:**市**区汇特大厦201室
联 系 人:袁栋
联系电话:0311-****2566 133****1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