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正直医院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302MA3UXMBC8L | 建设单位法人:殷小龙 |
杨传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金雀山路与沂州路交汇向北 200 米路东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医院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08-医院;****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Q8411-Q8411-综合医院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金雀山路与沂州路交汇向北 200 米路东 |
经度:118.3452 纬度: 35.05651 | ****机关:****审批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2-23 |
临兰审服字〔2022〕10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3-02-1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5000 |
710 | 运营单位名称:**** |
****1302MA3UXMBC8L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1302MA3UXMBC8L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1300MA94LRJKXQ | 竣工时间:2024-07-3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9-1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1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15440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该项目为**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该项目为**项目。 |
不存在重大变动等情形,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医院****医院,院内设600张病床,接诊数为1800人/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64排CT、MRI、救护车各3台,DR、数字胃肠机、DSA、钼钯、生化治疗仪、动脉硬化检测仪、电动洗胃机、紫外线消毒车、冲洗车、电动手术床、人体成分分析仪、电动吸痰器、无创呼吸机各1台三维彩超、胃镜、肠镜、电动吸引器、超声波身高体重仪、心电图机各2台。主要原辅材料:一次性手套、纱布块、针管、二甲苯、甲醛溶液、多聚甲醛组织固定液、PBS、盐酸、乙醇、过硫酸氢钾复合粉、次氯酸钠溶液、碘酊、酒精醋、酸氯已定。 | 实际建设情况:院内设600张病床,接诊数为1800人/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64排CT、MRI、救护车各3台,DR、数字胃肠机、DSA、钼钯、生化治疗仪、动脉硬化检测仪、电动洗胃机、紫外线消毒车、冲洗车、电动手术床、人体成分分析仪、电动吸痰器、无创呼吸机各1台三维彩超、胃镜、肠镜、电动吸引器、超声波身高体重仪、心电图机各2台。主要原辅材料:一次性手套、纱布块、针管、二甲苯、甲醛溶液、多聚甲醛组织固定液、PBS、盐酸、乙醇、过硫酸氢钾复合粉、次氯酸钠溶液、碘酊、酒精醋、酸氯已定,不存在重大变动等情形,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 |
不存在重大变动等情形,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医院咨询室进行咨询后,进入诊室初步诊断;经医生初步诊断后再通过医疗仪器进一步为患者确诊,接受相应的治疗。部分病情较轻患者在药剂科购买药品后离开,或者进入输液室输液完成后离开;另一部分患者进行住院治疗或手术治疗康复后出院。 | 实际建设情况:****医院咨询室进行咨询后,进入诊室初步诊断;经医生初步诊断后再通过医疗仪器进一步为患者确诊,接受相应的治疗。部分病情较轻患者在药剂科购买药品后离开,或者进入输液室输液完成后离开;另一部分患者进行住院治疗或手术治疗康复后出院。 |
不存在重大变动等情形,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污水处理站恶臭通过臭气管道密闭负压收集后经引风机引入1套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进行除臭,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 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沿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 ****处理站恶臭无组织排放; 停车场汽车尾气无组织排放; 院区消毒异味无组织排放; 生活垃圾恶臭无组织排放。 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公司处理达标后,排入陷泥河。污水处理站占地约250m2,位于院区西南侧。 | 实际建设情况:污水处理站恶臭通过臭气管道密闭负压收集后经引风机引入1套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进行除臭,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 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沿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 ****处理站恶臭无组织排放; 停车场汽车尾气无组织排放; 院区消毒异味无组织排放; 生活垃圾恶臭无组织排放。 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公司处理达标后,排入陷泥河。污水处理站占地约250m2,位于院区西南侧。 |
不存在重大变动等情形,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基础上,该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选线)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在项目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中,污染物的处理和排放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禁止其他非许可生产工序、设备、原料的投入使用等违法行为。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在项目运行管理中,污染物的处理和排放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无其他非许可生产工序、设备、原料的投入使用等违法行为。 |
不存在重大变动等情形,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22.3344 | 0 | 0 | 0 | 22.334 | 22.334 | |
0 | 7.37 | 0 | 0 | 0 | 7.37 | 7.37 | |
0 | 0.39 | 0 | 0 | 0 | 0.39 | 0.39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11727 | 0 | 0 | 0 | 11727 | 11727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处理站 | 《****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中表1二级排放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 | 污水处理站 | 废水排放情况:pH值(无量纲):7.2~7.3、化学需氧量:36 mg/L、氨氮1.82 mg/L、悬浮物:47 mg/L、总磷:2.9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9.9mg/L、LAS:0.141 mg/L、动植物油:mg/L、石油类:mg/L、总氮:3.76mg/L、挥发酚:0.11mg/L、粪大肠菌群:380MPN/L,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同时满足《****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中表1二级排放标准。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油烟净化器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表2中大型相应限值要求 | 油烟净化器 | 油烟排气筒外排废气中油烟、臭气浓度(无量纲)排放浓度均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表2中大型相应限值要求。 | |
2 | 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 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 | 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气筒外排废气中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无量纲)排放速率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加强设备维护、加强车辆管理以及通过距离衰减等措施降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4类功能区标准限值的要求 | 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加强设备维护、加强车辆管理以及通过距离衰减等措施降 | 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4类功能区标准限值的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生活垃圾、厨余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医疗固废、危险废物:设置医疗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可回收材料:由有资质的再生**单位回收利用。 | 生活垃圾、厨余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医疗固废、危险废物:设置医疗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可回收材料:由有资质的再生**单位回收利用。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加强管理,防止破坏周边绿化带。 | 加强管理,防止破坏周边绿化带。 |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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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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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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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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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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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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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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