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采取公开征集意见的方式对数据安全防护设备项目进行需求复核,广大供应商可以对相关技术参数及商务
要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
指向性、排他性问题。现将采购需求公开如下:
项目名称:数据安全防护设备
项目编号:****
项目最高限价:60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交货期限:中标方需在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安排物资设备进场,物资设备进场后15个工作日内完**装调试。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资质要求:投标人需至少具有1名CISP工程师,投标时需提供工程师身份证明、投标日前半年内社保证明及工程师资质证书;投标人需具备在有效****政府部门核发的网络安全应急技术支撑单位证书。
三、公示时间: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06日。
四、采购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详见附件1
五、意见反馈方式和相关说明:
1..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任何意见及建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采取书面并电子邮件方式****@163.com邮箱,同时电话联系项目联系人手机153****0987确认是否递交成功。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公司名称,****公司名称及联系人方式。
2.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建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联系方式:李助理 153****0987
备注说明: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材料将作为论证和完善需求参数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后续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