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机动车排污管理中心2024年DPL-7000型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运行维护项目中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DPL-7000型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运行维护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29日 13:05 |
评审专家名单 | 马晓剑/李晓刚/贺子峰 | ||
总中标金额 | ¥23.995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姬亚芳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5****2187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路726****支队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琨 / 177****0698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路与**路交汇处高新万科大厦904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姬亚芳 / 135****2187 | ||
附件1 | 磋商文件—2024年DPL-7000型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运行维护.docx | ||
附件2 | 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
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4年DPL-7000型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运行维护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高新区长**路2221号****研究院A218-220
中标(成交)金额:23995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 | 2024年DPL-7000型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运行维护项目 | 本项目包含2套DPL-7000型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维护,包括软硬件升级、标准气体、网费、电费、日常维护、质量控制、故障维修、季度检修、数据统计分析、配件、耗材等,并提供驻场运维服务。遥测设备维护期内需取得正规计量部门出具设备校准证书;摄像系统需取得正规计量部门出具检测证书,且抓拍形成的图像须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 832-2014)规定,满足**部门电子抓拍取证要求。 | (1)乙方应根据设备实际运行情况,提出升级计划,形成升级方案,并自愿对设备进行升级,且升级后的设备需满足《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系统校准规范》(JJF1835-2020)的相关要求,并符合《在用柴油车排气污染物测量方法及技术要求(遥感检测法)》(HJ845-2017)和**相关地方遥感检测标准的技术要求,并取得正规计量部门出具设备校准证书。甲方不再承担本次项目招标以外的任何费用,且不承担后续资金支持责任。 (2)提供相应的运维人员,每月提供1次遥感监测设备常规维护技术服务,共计12次,并更换标准气体进行设备标定。 (3)每半年按照《在用柴油车排气污染物测量方法及技术要求(遥感检测法)》(HJ845-2017)进行1次准确度检查,包括静态检查和动态检查两种方式,全年共进行2次准确度检查。运维期内需取得正规计量部门出具设备校准证书;摄像系统需取得正规计量部门出具检测证书,且抓拍形成的图像须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 832-2014)规定,满足**部门电子抓拍取证要求。 (4)秋冬季重污染预警期间,全力保障遥感监测设备正常工作。必要时运维人员需每天到场,确保遥感监测设备各项工作状态正常。 (5)每季度提供1次设备检修技术服务,共计4次,更换主要配件及易损易耗件; (6)对在维护计划外突发的设备损坏,不限次数进行维修,并在48小时内恢复正常使用; (7)提供足够的备品备件及耗材; (8)24小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并按采购方要求提供数据处理服务。 | 2024年11月1日-2025年10月31日(具体起止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 通过配备足够的备品备件,投入相应的服务人员,能使甲方持续稳定的使用机动车排气污染遥感监测设备;可完成对机动车排放的一氧化碳(CO)、二氧化碳(CO2)、碳氢化合物(HC)和氮氧化物(NO)、不透光烟度值等污染物的检测;确保检测数据达到设备出厂标称值,检出率大于80%,重复性误差小于10%;确保遥测设备动态检查**态检查满足《在用柴油车排气污染物测量方法及技术要求(遥感检测法)》(HJ845-2017)规定的误差范围;检测数据能根据采购方要求进行分析处理,满足市、省、国家三级联网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马晓剑/李晓刚/贺子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其计算标准和方法参照原发改计价[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6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路726****支队
联系方式:刘琨 / 177****06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路与**路交汇处高新万科大厦904室
联系方式:姬亚芳 / 135****21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姬亚芳
电 话: 135****2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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