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县西营子乡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县西营子乡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29日 13:23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0月29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0月29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孟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0****6665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市**县西营子乡长皋村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孟先生、150****6665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县**街道辽西二手车院内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吕先生、139****0188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西营子乡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9日 至 2024年11月0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1、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供应商在满足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前提下应于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4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将所需材料原件递交到****。
2、领取文件所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各供应商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如接到举报或投诉,开标前取消投标资格,开标后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省**市**县西营子乡长皋村
联系方式:孟先生、150****66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县**街道辽西二手车院内
联系方式:吕先生、139****0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先生
电 话: 150****6665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