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子县吉塘社区村委会建设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公示
[**] ****村委会建设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公示
****村委会建设项目地块位于**自治区**市**县**镇新巴村,用地面积地7010.00㎡,地块中心坐标为92°27′23.076″E, 28°24′50.071″N。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涉及地块土地用途由水浇地、城镇住宅用地及城镇村道路用地等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本项目地块内不存在工业企业,不存在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等用途,涉及地块内无槽罐,无工业废水地下输送管线、储存池;无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等有毒有害物质储存或堆放;无工业废水排放沟渠、渗坑、水塘;无有毒有害产品、原辅材料、油品的地下储罐、输送管线;裸露土壤无明显颜色异常、油渍等污染或化学腐蚀痕迹,无恶臭、化学品、刺激性等异常气味;未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综上所述,涉及地块及周围区域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报告认为本次调查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本次调查地块可根据其规划用途进行建设用地开发,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
附件1: ****村委会建设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pdf 89.0 K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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