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斗苗族乡前进村2024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施工单位选取公告
观斗苗族乡**村2024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施工单位选取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9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观斗苗族乡**村2024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
业主或委托单位: | **** | 咨询电话: | 182****3774 |
工期要求(天): | 120 | 选取方式: | 随机抽取 |
项目预算价(元): | ****000.00 | 项目发包价(元): | ****500.00 |
资金来源: | 乡村**衔接资金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是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4-10-30 00:00:00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4-10-31 23:59:59 |
选取开始时间: | 2024-11-01 10:10:00 | ||
资质类别及等级: | 提示:施工单位仅需满足任一资质类别及等级 | ||
资质类别 | 等级 | ||
施工总承包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
履约保证金要求: | 1.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向下取整到千); 2.交款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 (1)收款单位:****人民政府 (2****银行:****银行 (3)银行账号:采购人指定账号 (4)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采购合同签订前。履约保证金以对公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供应商未按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与其签订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用于补偿采购人因供应商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3.履约保证金退还:供应商完成合同约定所有内容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一次性无息退还至成交供应商。 4.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约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供应商损失。 | ||
项目所在地: | ** | ||
选取地点: | ****服务中心 | ||
项目地址: | **观斗苗族乡**村 | ||
项目概况: | 1.生产类项目 食用菌生产厂房:**桁架结构出菇房约500平方米,呈“矩形”布置,地上1层,面积地上功能生产类厂房(包含:恒温、干湿、通风、补光、菌架等设备)。(具体以设计为准) 2.基础设施类项目 (1)管理用房:**综合管理用房一座,呈“矩形”布置,地上1层,地上建筑功能为产品实时数据监控。(具体以设计为准) (2)配电房:**配电房一座,呈“矩形”布置,地上1层,地上建筑功能为恒温生产供电。(具体以设计为准) (3)场地硬化:硬化场地约1000平方米。(具体以设计为准) 3.配套设施类项目 (1)监控系统:在生产区域内安装太阳能监控。 (2)水利建设:铺设PE管约1000米。(具体以设计为准) |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
项目特殊要求: | 一、合同签订 自中选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施工合同。 二、验收要求 1.按照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相关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及施工、验收规范。 2.在项目建设完工后,施工单位通知业主组织验收,若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需按照工程质量要求整改后方可验收结算。 3.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增减工程,否则增加工程不予计算工程款;****政府、施工单位、业主方现场验收合格且完善现场验收记录表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一律按照可视方量计算验收。 三、农民工工资保障支付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照“川人社发〔2021〕24号、宜人社发〔2021〕28号、宜人社发〔2022〕38号”等文件执行。 四、资金支付 (1)发包****公司基本账户,拒绝向任何第三方支付,其开支的使用应接受发包人的监管。 (2)本项工程按照工程进度支付。成交供应商进场施工,备工备料提供证明材料,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30%;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据实情况说明支付至合同的80%;工程结算审计后支付至审核金额的97%,具体资金支付以财政资金下达和调度为准,余下3%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无息支付。拨付工程款前,施工方需向业主提供开据的正式发票及相关佐证资料附件。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地在**的纳税管理规定出具工程发票,****银行转****银行基本账户。 五、工程缺陷责任服务要求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竣工验收后12个月。 | ||
回避情形: | 无回避信息 | ||
合同主要条款、工程量清单或图纸等: | 观斗**村厂房CAD+PDF.rar | ||
注意事项: | 1.满足条件的意向施工企业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方可参与本项目的选取,报名时需上传响应文件(范本详见通知公告),响应文件格式不满足范本要求视为无效响应。 2.施工企业报名成功即视为自行承诺满足本项目的所有要求,经查实不满足要求将纳入诚信管理,并按规定暂停或取消**市小额工程交易平台入驻资格。 3.不同施工企业报名联系方式相同或从同一企业(或同一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参与本项目选取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4.技术咨询电话010-****3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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