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补充公告)
**** 土地征收预公告(补充公告)
索引号 | **** | 发布日期 | 2024-10-29 | 发布机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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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预公告(补充公告)
〔2024〕第8号
为保障经济发展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在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规划的前提下,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社区和板岩镇曹家寺村,共2个村,四至范围:****社区和板岩镇曹家寺村集体土地。拟补充征收土地总面积1.4640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按《****电站建设项目》组卷报批,土地用途为水工设施用地。该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活动,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公告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至11月11日(十个工作日)。拟于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18****政府委托色河铺镇和板岩镇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支持配合。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所在镇、村(社区)申请复核。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苗木和抢建建筑物等行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或个人。
特此公告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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