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 |
投资项目名称 | **至**高速公路 |
招标项目名称 | **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 |
标段(包)名称 | / |
公示名称 | **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重新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
开标日期 | 2024年10月28日 |
评标情况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 | 得分情况 |
1 | ****(牵头人)和****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公司联合体 | 收费期限:25.00分; 投融资能力:5.00分; 资金筹措方案:4.60分; 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经验:45.00分; 项目公司组建方案:2.76分; 项目建设方案:11.07分; 项目运营、移交方案:4.68分; 综合得分:98.11分。 |
2 | ****(牵****集团****公司联合体 | 收费期限:25.00分; 投融资能力:5.00分; 资金筹措方案:3.88分; 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经验:45.00分; 项目公司组建方案:2.45分; 项目建设方案:9.29分; 项目运营、移交方案:3.93分; 综合得分:94.55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牵头人)和****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公司联合体 |
投标报价 | / |
质量承诺 | 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合格;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合格及以上;运营养护目标:公路技术状况指数MQI应保持在90以上,其各分项指标(路面养护质量指数PQI、路基养护状况指数SCI、桥涵构造物养护状况指数BCI、沿线设施养护状况指数TCI)均应保持在85以上。国际平整度指数(IRI)、结构强度系数(SSI)、横向力系数(SFC)实测合格率必须达到85%;无次、差等路;无四、五类桥梁;涵洞隧道构造物技术等级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服务质量目标:《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的三级服务水平。 | 服务期限 | 前期及建设期:不超过4年(自本特许经营协议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约定完工日止); 运营期:24年10个月(自项目约定完工日的下一个公历日起至特许经营期届满日止,****政府批复为准。) |
拟派负责人姓名 | 项目公司负责人(总经理): 王艳军 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 王陕郡 ****总会计师): 张黎明 | 资质资格 | 王艳军 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999 颁发部门: ****政府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颁发时间:2012年05月29日 |
王陕郡 公路与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992 颁发部门: ****政府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颁发时间:2012年05月29日 |
张黎明 中级会计师 证书编号:****8323 颁发部门:****社会保障局 颁发时间:2016年1月21日 |
业绩 | 王艳军 | 1、榆靖高速公路N8合同段; 2、延志吴高速公路LJ-8合同段。 |
王陕郡 | 1、周公大道(旅游路-天健三路)市政工程(二标段); 2、**高新****社区东岸规划区域道路及****社区东岸区域施工一标段。 |
张黎明 | 1、S315策克口岸至达来呼布段一级公路工程TJ-5标段; 2、杭(州)长(兴)高速公**延(泗安至浙苏界)工程HCBY-02标段。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 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二)投标人具备: 1、****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具备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具备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 (三)民营企业在特许****公司中股权占比不低于35%。 |
业绩情况 | 投资业绩 | 1、**至**(陕渝界)高速公路; 2、**省**至坪坎公路; 3、**外环高速公**段工程; 4、京昆高速公路**至涝峪段改扩建; 5、**省**经**至**高速公路PPP项目; 6、**至**高速公路; 7、**至**高速公路; 8、**至姚店高速公路; 9、银百线湫**(陕甘界)至**高速公路。 |
施工业绩 | 1、省级高速公路太凤线**至**(陕甘界)公路**至田坝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2、榆(林)商(州)线韦庄至罗敷段高速公路BOT项目(一标段); 3、榆(林)商(州)线韦庄至罗敷段高速公路BOT项目(二标段); 4、榆(林)商(州)线韦庄至罗敷段高速公路BOT项目(三标段); 5、**至姚店高速公路设计施工总承包; 6、国家高速公路银百线(G69)湫**(陕甘界)至**公路。 |
设计业绩 | 1、**至法门寺高速公路两阶段勘察设计; 2、**东绕城高速公路两阶段勘察设计; 3、**至**高速公路NS-S1标段勘察设计; 4、**至**高速公路两阶段勘察设计。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牵****集团****公司联合体 |
投标报价 | / |
质量承诺 | 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合格;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合格及以上;运营养护目标:公路技术状况指数MQI应保持在90以上,其各分项指标(路面养护质量指数PQI、路基养护状况指数SCI、桥涵构造物养护状况指数BCI、沿线设施养护状况指数TCI)均应保持在85以上。国际平整度指数(IRI)、结构强度系数(SSI)、横向力系数(SFC)实测合格率必须达到85%;无次、差等路;无四、五类桥梁;涵洞隧道构造物技术等级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服务质量目标:《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的三级服务水平。 | 服务期限 | 前期及建设期:不超过4年0月(自本特许经营协议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约定完工日止) 运营期:不超过25年0月(自项目约定完工日的下一个公历日起至特许经营期届满日止,****政府批复为准。),其中收费期:24年10个月。 |
拟派负责人姓名 | 项目公司负责人(总经理): 朱文通 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 陈泰浩 ****总会计师):朱兰乙 | 资质资格 | 朱文通 **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 粤高职证字第090****122183号 颁发部门:**省人事厅 颁发时间:2009年3月25日 |
陈泰浩 **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 粤高职证字第060****069488号 颁发部门:**省人事厅 颁发时间:2006年5月19日 |
朱兰乙 高级会计师 证书编号: 粤高职证字第170****01904号 颁发部门:******保障厅 颁发时间:2017年3月31日 |
业绩 | 朱文通 | 1、云罗高速公路; 2、宁华高速公路; 3、**市坦洲快线(一期); 4、**外环高速公路; 5、中**环高速公路。 |
陈泰浩 | 1、广梧高速公路**至平台(BOT); 2、中**环高速公路。 |
朱兰乙 | 1、云罗高速公路。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 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二)投标人具备: 1、****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具备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三)民营企业在特许****公司中股权占比不低于35%。 |
业绩情况 | 投资业绩 | 1、中**环高速公路(含小榄支线); 2、中**部外环高速公路; 3、**外环高速公路; 4、**至**高速公路**至**段。 |
施工业绩 | 1、**至**国家高速公路水口至白沙段改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T1合同段; 2、中**环高速公路(含小榄支线)设计施工总承包; 3、G72**至**高速公路****至**段改扩建建设项目融资+工程总承包№2标段; 4、汕湛高速公路**至**段**支线ZB-TJ01合同段; 5、**至**公路(**至****段)融资+工程总承包№3标段; 6、沈海国家高速公路**至**段改扩建工程TJ1合同段; 7、**至**高速公路(含**至**支线)土建工程TJ2标段; 8、大(埔)丰(顺)(五)华高速公路**至**段TJ2标段; 9、****至**下老高速公路工程№5标段; 10、沈海国家高速公路**至**段改扩建工程TJ3合同段; 11、**至**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TJ1标。 |
设计业绩 | 1、**至**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项目; 2、**至**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 3、沿黄高速公路**至**段勘察设计YHSJ-1标段。 |
异议受理部门 | ****运输局 | 联系地址 | **市**文明一路交通大厦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陈工 | 联系电话 | 0752-****806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运输局****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752-****969 |
联系地址 | **市**文明一路交通大厦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0月29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4年11月01日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集团****公司的投标文件财务状况、投融资能力及建设业绩要求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状况)、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投融资能力)及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建设业绩要求),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1款资格评审标准第(3)项、第(4)项、第(6)项及3.1条规定,否决其投标。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0752-****018)。 |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