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道(**大道至市新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10月 29日至 2024年11月04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省**市**区市桥街德胜路39号,邮编:511400
联系电话:020-****1008,020-****7027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大道(**大道至市新路)工程 |
建设地点 | ******区 |
建设单位 | **** |
项目概况 | **大道(**大道至市新路)工程位于**市**区东环街道和南村镇路线西起**大道,终点止于规划市新路交叉口,申报内容为**一条全长约2.405公里的城市主干道,宽度为60米,K3+080~K5+485段为双向6车道,设计速度60km/h,起点位于**大道,终点位于规划市新路交叉口。该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综合管线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 |
环评机构 | **市****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废水经隔油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于洗车和施工场地洒水等,不外排。 |
公众参与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