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市七里海生态移民外部配套排水工程 已由 ****审批局 以《关于**市七里海生态移民外部配套排水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宁审批政投[2021]26号变更-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和专项债资金,出资比例为 自筹资金20%;专项债资金8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中央绿廊水系,治理长度8.6km,设计流量70m3/s,河道上口宽52m,河道一侧设置4米宽巡堤路;2.****右支水系,治理长度5.8km,河道上口宽37m,设计流量 18m3/s;3.七里海大道东侧渠,治理长度3.1km,河道上口宽30.00m,实现涝水排水及周边湿地水系连通功能;4.建设津宁辅道(西)(**新**路-主干路十)工程,道路长度约4.4km,标准段路基全宽24.5m,配套建设交通设施、照明、绿化、涵洞、桥梁、雨水等工程,用于解决排水设施的对外交通联络。
2.2 设计服务期限
设计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止。
2.3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建设津宁辅道(西)(**新**路-主干路十)工程,道路长度约4.4km,标准段路基全宽24.5m,配套建设交通设施、照明、绿化、涵洞、桥梁、雨水等工程,用于解决排水设施的对外交通联络。服务范围包括包括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供技术交底,施工招标与施工配合,参加分部分项验收、交(竣)工验收和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服务等,公路等级为一级。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设计资质,设计资质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近五年内(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 至少承揽过一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90万元的**一级(或以上)公路工程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网址:https://hwdms.****.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index.html)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9日至 2024年11月0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 时至12时,下午13 时至16 时(**时间,下同),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成PDF发送至****@163.com邮箱(联系项目负责人确认满足资格条件后汇款),并注明:1、工程名称;2、投标单位名称;3、联系人;4、联系方式;5、投标单位联系邮箱;6、增值税开票种类及具体开票信息;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银行电汇形式,电汇至:
名 称:****
开户行:建行****支行
账 号:120********000001240
投标单位须从单位账户汇出,电汇时注明工程名称。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9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服务中心第四开标室(**市**区**路79号,**路与卫国道**顺驰立交桥旁)。
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60.****.169/)上发布。
提示:按照《****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统一注册市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在**市公共**交易网进行注册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所有投标人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市公共**交易网》进行投标确认,未进行投标确认的投标人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八.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九. 联系方式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市**区芦台镇**路33****交通局11层1117) | 地 址: | **市**区芦台街道幸福总部大厦 |
邮 编: | 301500 | 邮 编: | 301500 |
联系人: | 郑添文 | 联 系 人: | 李工 |
电 话: | 166****2268 | 电 话: | 139****6001 |
传 真: | / | 传 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 子 邮 件: | ****@163.com |
网 址: | / | 网 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 户 银 行: | 建行****支行 |
账 号: | / | 账 号: | 120********000001240 |
2024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