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邀请土地评估中介机构的公告 (**大道北侧5.11亩零售商业用地)
2024年10月29日关于邀请土地评估中介机构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局拟向社会公开邀请具有资质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对**县屯城镇**大道北侧5.11亩零售商业用地进行土地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县屯城镇**大道北侧5.11亩零售商业用地土地评估项目(具体面积以我局出具的选址红线图为准)。
二、报名条件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土地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以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证书和省自然**和规划厅核发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为准);
2.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报名材料
1.机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
2.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省自然**和规划厅备案文件;
5.报价函(要有具体报价金额,报价要合理,格式自拟,报价函应单独密封,报价金额应含专家评审费);
6.近三年内主要业绩情况表;
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资料;
8.省外企业须提供在省自然**和规划厅备案证明资料;
9.申请书(格式自拟);
10.机构所有注册土地估价师资****公司****公司所有注册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11.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相关手续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应当列明具体事项和委托权限)、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2.土地估价业务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以上资料留存复印件(均需加盖机构公章),所提交资料装订成册,不得提供无关材料,不得对除报价函以外的文件进行密封,参选机构必须对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专家评审工作根据我局工作要求开展。
四、工作要求
根据我局工作要求开展土地评估工作,并按照土地评估相关技术规范规程等要求出具评估报告(一式三份)。
五、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9日至10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省**县屯城镇**二横**侧****308室;
3.联系人:陈先生,电话:138****9881;
4.报名方式:现场提交或邮寄报名,采取邮寄方式报名的以收到材料时间为准,不以邮寄材料时间为准,超出报名时间收到邮件的视为无效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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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