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国土**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永23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地块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净用地 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设计条件 | 出让 年限 | 挂牌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 ||
容积率 | 建筑 系数(%) | 绿地率 (%) | ||||||||
永23号 | **镇玉康村 | 24734.85平方米(约37.1亩) | 二类工业用地 | 0.23 | 30 | 10且 20 | 50年 | 930 | 930 | 10万元或10万元 的整数倍 |
各地块规划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土地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存在拖欠土地价款行为的;
5、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见出让须知。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式为有底价挂牌出让,按照最高竞价不低于底价的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于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23日到**县岳城街道西大街138****规划局四楼安****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申请人须凭出让文件方可报名。
申请人须于2024年11月23日前自行对拟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
五、申请人须于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23日18时前,到**县岳城街道西大街138号****四楼凭交纳竞买保证金票据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3日17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11月23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县政府集中办公区4号楼4****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9时30分至2024年11月25日9时3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人须在挂牌时间内提交报价单。
(二)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三)成交后,涉及的土地交易服务费、土地出让相关税费,由竞得人另行按规定交纳。
(四)拍卖成交确认书签订之后由出让人与竞得人六个月内在地块现场办理土地交付手续,若竞得人未按期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出让人有权拒绝交付土地,并不计交地违约。
八、****银行帐户
查询网址:www.****.com、dnr.****.
联系地址:**县岳城街道西大街138号
****规划局****交易中心
联 系 人: 李先生 张先生
联系电话: 028-****8639
保证金收款单位:安****交易中心开 户 行1:****银行****公司**支行
账 号1:510********051508524
开 户 行2:****银行****公司
账 号2:8188 0120 0000 29963
开 户 行3:****银行**县支行
账 号3:203********100****99521
开 户 行4:****银行****公司**支行
账 号4:231********00198559
备 注:XXXX号地块保证金
注:交纳保证金转账或汇款时,保证金收款单位、开户行、账号和备注属必填内容,未****银行进账单视为无效,不予报名;竞买保证金转账或汇款人必须与报名人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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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