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正极材料4万吨(重新报批)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214MA1WT69Q2U | 建设单位法人:陈要忠 |
张佳睿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区 |
**省**市**区锡梅路167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正极材料4万吨(重新报批)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81-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985-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锡梅路167号 |
经度:120.47527 纬度: 31.52273 | ****机关:****审批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9-28 |
锡行审环许〔2023〕711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10-1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93000 |
4030.5 | 运营单位名称:**** |
****0214MA1WT69Q2U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214MA1WT69Q2U | 验收监测单位:**康达****公司 |
913********077258K | 竣工时间:2024-06-28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9-2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2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zhjrx.****.net/jghb/hbysgs/1751.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重新报批) | 实际建设情况:**(重新报批) |
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正极材料4万吨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正极材料4万吨 |
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正极材料产品:原料计量、混合、自动装钵-一次烧结-粗粉碎/微粉碎-过筛/脱铁-产品混合-水洗、脱水-干燥-二次计量、混合、自动装填-二次烧结-二次过筛/脱铁-检测包装 Mesh筛网更换制作流程:筛网拆除-框架清洁-外观检查-筛网制作-贴附胶带-胶水涂布-晾干-去胶带-切割测试-质检 QA分析室实验分析工艺:①普通测试类型实验工艺②电池材料性能测试试验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正极材料产品:原料计量、混合、自动装钵-一次烧结-粗粉碎/微粉碎-过筛/脱铁-产品混合-水洗、脱水-干燥-二次计量、混合、自动装填-二次烧结-二次过筛/脱铁-检测包装 Mesh筛网更换制作流程:筛网拆除-框架清洁-外观检查-筛网制作-贴附胶带-胶水涂布-晾干-去胶带-切割测试-质检 QA分析室实验分析工艺:①普通测试类型实验工艺②电池材料性能测试试验工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贯彻节约用水原则,减少外排废水量。排水系统实施雨污分流;本项目生产栋洗手、洗衣、洗地废水及生产废水(工艺水洗、压滤废水、QA分析室废水、洗涤塔排水等)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回用水标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得外排;回用水进出口按国家有关规范安装流量计在线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浴室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与冷却塔排水、夹套冷凝水、实验室纯水制备浓水一并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表4中的 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表1中标准后,****处理厂集中处理。本项目只允许设置一个污水排放口。 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收集治理措施、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均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各工艺废气分别经对应排气筒排放。计量、混合、烧结、粉碎、干燥、过筛、筛网制作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及QA测试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氮氧化物、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表1和表3标准,其中烧结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 相关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中表2标准;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表1及表2中标准。本项目设排气筒15根。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 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排放标准。 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零排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废物综合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固体废物在厂区的堆放、贮存、转移等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 的有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生产废水(生产栋洗手、洗衣和洗地废水)经预处理(气浮+过滤+活性炭过滤)后同生产废水(QA分析室废水、QA分析室废气洗涤塔排水、水洗****处理站(STRO/MVR+RO+EDI)处理后回用,生产废水零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经隔油池预处理后的食堂含油废水、浴室废水、冷却塔排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最终汇入****。不含氮磷生产废水(制备浓水、蒸汽冷凝水和冷却塔排水)依托厂区污水接管口,****处理厂。 废气:①**正极材料生产过程**料计量、原料混合、自动装钵、粗粉碎/微粉碎、过筛 /脱铁、产品混合、干燥、二次计量、二次混合、自动装钵、二次烧结、二次过筛/脱铁、包装工段均产生颗粒物废气(含镍及其化合物),经密闭收集,进入配套滤筒除尘器+过滤箱处理后,经对应排气筒DA-01、DA-02、DA-06、DA-07有组织排放。 ②一次烧结工段产生烧结废气(颗粒物和镍及其化合物)经密闭收集、进“过滤箱”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3、DA-04、DA-05、DA-08、DA-09、DA-010有组织排放。 ③筛网有机废气经三面吸风集气罩进行收集、通过两级活性炭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14高空排放。 ④分析实验废气: QA分析室实验过程中废气采用吸风管负压抽风收集至配套的滤筒除尘器+过滤箱装置进行处理经23m高排气筒DA-12高空排放。QA分析室ICP分析测试项目产生氯化氢、氮氧化物废气和非甲烷总烃经集中收集后通过碱液洗涤塔净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3m高排气筒DA-11高空排放。 ⑤食堂油烟经风机引入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20米高DA-13排放。 无组织废气: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筛网制作工段未补集的有机废气,废水站硫酸储存过程产生的废气,QA分析室未捕集的盐酸雾、硝酸雾及有机废气。 噪声:采取减震、隔声、基础固定等措施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西侧、南侧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其余厂界达到3类区标准。 固废:废坩埚、一般包装材料、废加热器、辊轴、废金属、废纸箱、废塑料、废铁棒和纯水制备废料为一般固废,委托******公司处置。 生活垃圾、食堂厨余和废动植物油委托**市永****公司处置。 污泥和结晶污泥委托盛隆******公司处置。 废油、废包装桶、粉尘、实验废料、实验废液、实验室废材、废吸附物质、沾镍的废包装材料、废滤筒、滤网、废活性炭、废耗材、在线设备废液和过期原辅料委托**市****公司处置。 厂区内建设一个一般固废仓库,面积为192m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基本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 厂区内建设一个危废仓库,面积为480m2,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基本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企业危废仓库设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顶部防水、防晒。仓库内根据危险废物的种类和特性进行分区、分类贮存并配备台账、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在出入口设置视频监控。厂区门口设置危险废物信息公开标识,在危废仓库外墙和内部设置贮存设施警示标志牌,在危险废物储存容器、包装物上设置识别标签。 |
1、企业将筛网工序均安置在W1栋,有机废气均通过面吸风集气罩进行收集、通过两级活性炭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14排放。W2栋无筛网工序,不再设立废气处理设施和排气筒。筛网有机废气均进行收集和处理,不会导致污染物增加和外环境影响。 2、根据《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中采样位置要求,企业将DA-01和DA-06排气筒由23米增高至31米,DA-02和DA-07排气筒由23米增高至27米,DA-13排气筒由15米增高至20米。不会导致污染物增加和外环境影响。 3、洗手洗衣洗地废水预处理增加活性炭过滤工序,生产废水取消预处理装置,企业生产废水水质较为简单,且废水处理系统完全满足回用水水质要求,不会导致污染物增加和外环境影响。 4、结晶污泥增加至1001吨,作为危险废物合规处理,存放危险废物仓库容积可满足增量的要求,危险废物均按照法规要求进行分类存放、转运、处置,危险废物的增量未导致环境不利影响。遵循“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实现原料的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减少固废产生并最大化的进行**利用,不会导致外环境影响。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事故应急池1座1200m3 初期雨水池150m3 | 实际建设情况:事故应急池2座1200m3,新增790 m3应急池 初期雨水池150m3,新增初期雨水池210 m3 |
企业设置2个雨水排放口,分别针对两个排口设置初期雨水池和事故应急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73502.185 | 73502.185 | 0 | 0 | 73502.185 | 73502.185 | |
0 | 10.15 | 27.43 | 0 | 0 | 10.15 | 10.15 | |
0 | 0.98 | 2.354 | 0 | 0 | 0.98 | 0.98 | |
0 | 0.18 | 0.418 | 0 | 0 | 0.18 | 0.18 | |
0 | 1.64 | 3.661 | 0 | 0 | 1.64 | 1.64 | |
0 | 4.32 | 24.28 | 0 | 0 | 4.32 | 4.32 | |
0 | 0.12 | 1.518 | 0 | 0 | 0.12 | 0.12 | |
0 | 0.33 | 0.5331 | 0 | 0 | 0.33 | 0.33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6 | 0 | 0 | 0 | 0.06 | 0.06 | / |
0 | 0.03 | 0 | 0 | 0 | 0.03 | 0.03 | / |
0 | 0.05 | 0 | 0 | 0 | 0.05 | 0.05 | / |
0 | 0.158 | 0 | 0 | 0 | 0.158 | 0.158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预处理设施 | / | 预处理 | 2024-07-01~02 | |
2 | 污水处理站 | 回用水水质执行企业内部控制指标与《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标准中表1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源的水质标准中“洗涤用水”与“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 | STRO/MVR+RO+EDI | 2024-07-01~02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滤筒除尘器+过滤箱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728—2020) | 4套滤筒除尘器+过滤箱 | 2024-8-15~18 | |
2 | 过滤箱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728—2020) | 6套过滤箱 | 2024-8-15~18 | |
3 | 两级活性炭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两级活性炭装置 | 2024-8~15-18 | |
4 | 碱液洗涤塔+二级活性炭装置净化处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碱液洗涤塔+二级活性炭装置净化处 | 2024-8-15~18 | |
5 | 滤筒除尘器+过滤箱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滤筒除尘器+过滤箱 | 2024-8-15~18 | |
6 | 油烟净化器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 油烟净化器 | 2024-8-15~18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固体废物在厂区的堆放、贮存、转移等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 控制标准 》(GB18597-2023) 的有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 厂区内建设一个一般固废仓库,面积为192m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基本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 厂区内建设一个危废仓库,面积为480m2,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基本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企业危废仓库设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顶部防水、防晒。仓库内根据危险废物的种类和特性进行分区、分类贮存并配备台账、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在出入口设置视频监控。厂区门口设置危险废物信息公开标识,在危废仓库外墙和内部设置贮存设施警示标志牌,在危险废物储存容器、包装物上设置识别标签。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建立环境风险应急管理体系与环境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报告表环境风险分析篇章中及风险专项的事故应急防范、减缓措施,防止生产过程、储运过程及污染治理措施事故发生。按导则要求另行编制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 2022年1月12****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备案号为320214-2022-022-H。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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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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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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