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大姜产业融合示范园运营权(部分)租赁项目通过****官网采用挂牌(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大姜产业融合示范园运营权(部分)租赁
三、标的资产内容
**市大姜产业融合示范园运营权(部分)租赁。项目位于**省**市**市饮马镇下小路398号,****园区内8#、9#农产品初加工区等区域(包括未完成建设的部分,详见下表),完成后的总建筑面积约10万m2。自2025年开始陆续交接给承租方使用,2026年4月30日前由出租方负责完成建设并与承租方办理交接手续。自交接全部完成之日起正式开始计算租期,租赁期限10年。挂牌(竞价)起始价19783.30万元,竞买保证金100万元。摘牌(竞价)成交后,承租方须在签订合同时交纳20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每年租期开始前1个月内交齐对应年度所需交纳费用(详见下表一)。
表一:交纳租赁费用明细
序号 | 租赁年度 | 需交纳费用 |
1 | 第1年 | 1600万元 |
2 | 第2年 | 1650万元 |
3 | 第3年 | 1700万元 |
4 | 第4年 | 1750万元 |
5 | 第5年 | 1800万元 |
6 | 第6年 | 1850万元 |
7 | 第7年 | 1900万元 |
8 | 第8年 | 1950万元 |
9 | 第9年 | 2000万元 |
10 | 第10年 | 成交总租赁费扣除已交纳费用后的余额 |
表二:租赁标的概况(含表三未完成的建设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物状况 | 建筑面积(㎡) |
一 | 区域一 | ||
1 | 8#农产品初加工区 | **,地上1层,钢结构,外墙真石漆,彩钢 ALC墙板,钢制门,铝合金窗,钢结构屋顶,屋顶已安装3.512兆瓦光伏设备设施,室内装有20条洗姜线和76间沥水间(单间面积约160㎡),日洗姜能力可达1200吨,水电配套设施齐全,建筑物高度8m。 | 14734.95 |
2 | 9#农产品初加工区 | 14734.95 | |
3 | 水处理区 | **,框架结构,筏板基础。包含:污水池、**池、泵房。配套污水处理和水循环系统,日处理污水能力可达3600m3。 | 4329.45 |
4 | 消防水池 | **,框架结构,筏板基础。配套喷淋系统、消防系统及配电控制系统。 | 517.95 |
5 | ** | 建成年代2003年,红瓦屋顶,砖木结构,共计1472m2;共5排,其中4排原为宿舍;1排原为食堂,包含3个独立车库。整体翻新装修。 | 1472.00 |
6 | 公寓楼 | 建成年代2006年,混合结构。共3座,其中1座地上6层;4528.95m2,1层为车库、储藏室;2-6层住宅,共计30套;2座地上5层,共8011.5m2,原为员工宿舍。整体翻新装修。 | 12540.45 |
7 | 库房 | 共计4座,地上一层,建成年代2003年、2004年、2006年,砖木或砖混结构,新换岩棉保温屋面,外墙涂料,水泥地面,内墙涂料,上下双排塑钢窗,新换岩棉保温板门。 | 5329.31 |
53659.06 | |||
二 | 区域二 | ||
1 | 4#仓储保鲜库 | 原建筑改建,地上1层混合结构,建筑高度约9m,配套全新仓储保鲜库设备。 | 23310.80 |
2 | 5#仓储保鲜库 | 23189.76 | |
小计 | 46500.56 | ||
合 计 | 100159.62 | ||
注:1、园区道路,停车场,给排水、雨水、消防管网,电等配套设施齐全。 2、南大门、地磅、监控办公设备、公共厕所等运营所需设施设备由承租方自行建设配套,费用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
表三、暂未完成建设内容(承诺交付之前由出租方完成建设)
区域 | 项目名称 | 未完成建设内容 |
一 | 消防通道、停车场 | 8#、9#农产品初加工区四周及中间消防车道,水处理区周围道路,8#****停车场,****停车场,铺设路沿石。 |
更换屋面板、排水沟、挡土墙、围墙等配套 | 4座库房更换屋面板,拆除木门及原推拉门,**装岩棉保温板门;4#、5#****停车场挡土墙;厂区东排水沟;水处理区围墙。 | |
室外管网 | 室外给排水、雨水、消防管网等配套管道设施等。 | |
园区配电 | 园区配套配电设备采购安装、线路敷设等。****园区外接入点至各主体建筑物外接点。 | |
公寓楼、**等装修 | 详见现场实物 | |
二 | 4#、5#仓储保鲜库设备 | 包括土建、制冷工艺、给排水-水冲霜、制冷动力等部分;主要设备:氟吊顶式冷风机、制冷压缩机组、蒸发式冷凝器、循环泵 电解水处理器等。 |
5#仓储保鲜库改建 | 详见设计图纸 |
特别说明:本挂牌(竞价)文件提供的内容和材料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一切均以实情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提前勘察现场并与出租方协商沟通,了解项目的全部实情现状。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与纠纷均由出租方和承租方根据合同约定、**协商方式解决,产权交易机构不承担任何连带或担保责任。
四、意向承租方资格
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合法经营。成交当日由出租方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成为承租方。
五、申购须知
1、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26日登录****官网进行注册申购,详情见《**市大姜产业融合示范园运营权(部分)租赁项目挂牌(竞价)文件》第三部分“竞价须知”中“意向承租方登记报名”一栏。
2、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请于2024年11月26日17时前交纳竞买保证金到网****银行子账户。
六、展示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11月25日-11月26日,标的所在地,联系电话:0536-****723 赵女士;0536-****502 158****2777王女士
七、网上摘牌(竞价)时间
2024年11月27日上午9:00-9:30,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成交时间为准。
八、公告媒体:****官网、****微信公众号、****拍卖行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
九、其他相关条件及要求
1、意向承租方应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在挂牌公告期间自行对租赁标的进行现场查看、全面了解,标的资产以展示时的现状为准,疑问之处可咨询出租方或产权交易机构。一经参与竞价,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标的招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租赁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租赁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若发生以不了解租赁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资产租赁合同》、逾期支付或拒付成交价款、放弃承租或退还租赁标的等情形的,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2、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本次出租标的若存在其它本公告未涉及的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清场产生的费用、欠缴的物业费、水电费等,均由本次竞价成交的承租方承担。
4、竞价成交当天,首先由出租方对最高应价方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成为承租方。承租方应在成交之日起2日内到产权交易机构签署成交通知书并交纳交易费用,然后自成交之日起5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向出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200万元)。未按以上程序办理手续的,将取消承租方的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项目建设完成后,双方交接手续全部办理完毕,承租方应按规定交清应交纳费用,否则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方的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正式租赁期内(不含试运营期),承租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生产经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燃气、通讯等)由承租方承担;产生的债权、债务与出租方无关。
6、租赁期间,承租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标的及其附属设施,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标的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承租方应予以赔偿或修复。
7、租赁期内,承租方为标的的实际管理人,须按要求依法经营,证照齐全,按照相关安全、环保、消防管理标准和要求,落实相应防范措施,对发生的如造成自身或他人意外伤害等一切责任事故和安全、环保、消防等问题承担全部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承租方如对标的进行装修或改造,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出租方同意,装修改造费用由承租方承担。装修时应确保不会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并须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违法违规搭建,否则所造成的责任纠纷和经济损失全部由承租方承担。标的合同解除或租赁期满终止后,承租方须将租赁房屋装修、改造和竣工验收资料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当日一并交给出租方,否则出租方有权扣押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9、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标的转租、抵押、转让及改变用途。
10、租赁合同期满后,出租方对标的资产仍可对外出租的,重新报批后再次网上挂牌出租,同等条件下,承租方优先获得租赁权。
11、因不可抗力因素、其他政策原因或经双方**协商后合同提前终止的,出租方退回已付租金的未履约部分及履约保证金。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终止合同的,已交所有费用概不退还。
12、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承租方均须于租赁到期之日起或接到出租方通知后20****园区,因承租方原因应搬而未搬离的设施设备归出租方所有(且不得提任何补偿要求),承租方投入的设施设备(必须为出租方确认的范围,承租方私自建设的除外)经出租方认可确属无法搬离的,在保证能够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由双方认可的评估单位进行残余价值评估,出租方按评估价值进行收购。
13、承租方须交纳20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严格按照本竞价文件和租赁合同的要求,对所竞得的标的进行经营及管理。若违反规定和要求,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承租方无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终止后十日内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14、正式租赁开始前,提前交付的部分标的物由承租方组织进行试运营,试运营期间生产经营成本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力、水、电、燃气、通讯等)由出租方承担,试运营期间内产生的收益归出租方所有。
15、以上租赁期间,包括出租方未全部交接项目而承租方使用部分项目的试运营期间和正式租赁期间。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36-****502 158****2777
公司地址:**市高新区**路中段
**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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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