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4-10-8)
建设单位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为充分了解****非发酵豆制品改建及**循环利用绿色化改造项目周边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概括
****拟投资2500万元,利用已建双祺路3号自有厂房进行生产,拟将一期现有项目“非发酵豆制品”中的“百叶流水线”减少2条,新增2条“油豆腐流水线”,并新增一台4t/h沼气锅炉,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沼气经过脱硫处理后可作为沼气锅炉的燃料,为生产线提供蒸汽,厂房占地面积为20148.58m2。改建完成后全厂产能保持不变,仅内部产线调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开发区双祺路3号
联系人:金锋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吴环****公司
联系人:霍工
联系电话:0512-****7869
电子邮箱:****@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见事项为:
(1)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
(2)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的项目;
(3)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4)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5)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