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中心】2025年-2026年江陵县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及小修保养工程2025年-2026年江陵县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及小修保养工程(JZJI-202410GL-007001001)招标公告[报名中]
【****中心】2025年-2026年**县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及小修保养工程2025年-2026年**县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及小修保养工程(****)招标公告[报名中]
2025年-2026年**县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及小修保养工程2025年-2026年**县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及小修保养工程(****)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2025年-2026年**县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及小修保养工程****改革局以江发改审批〔2024〕26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县 建设规模:159.225km农村公路(县道)日常养护及小修保养(包含路基养护、路面养护、桥梁和涵洞养护、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养护、绿化养护、公路防灾与突发事件处置、养护安全作业、日常巡查)。 其他:服务期为24个月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159.225km农村公路(县道)日常养护及小修保养(包含路基养护、路面养护、桥梁和涵洞养护、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养护、绿化养护、公路防灾与突发事件处置、养护安全作业、日常巡查)。 标段划分:本项目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7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1-01 合同估算价:1109.20万元 | |||||||||||||||||||||||||||||||||||||||||
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满足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2)同时具备路基路面养护和桥梁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4)其他人员:①项目总工应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②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具备相关岗位资格或培训考核合格证书;(5)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②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省公路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省公路建设市场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③投标人没有在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④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②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不同专业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③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④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⑤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2个。⑥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⑦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com)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03日24:00时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1)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线上开标流程,投标人无需****交易中心现场开标。投标人中标后须提交四份纸质投标文件,中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应当与导入电子开标评标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2)应当在**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电子营业执照招投标相关功能使用手册)。 (3)投标人应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的获取期间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4)本项目建议各投标人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投标,请各位投标人关注**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一网通投”实测通知》,注册电子营业执照,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并解密。如因未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编制、递交投标文件而导致无法解密的,将被视为无效文件被拒收。 (5)因实施“一网通投”而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公司技术人员,电话:152****6696。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公司技术人员,电 话:010-****5313、159****1850。 (6)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少招标办事环节,确保“一网通投”顺利推进,依法进****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原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处即可不签字,也可以法人代表章或法人章替代。(7)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8)本项目拟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开展评标定标。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行政监督 | |||||||||||||||||||||||||||||||||||||||||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运输局,电话 0716-****082 | |||||||||||||||||||||||||||||||||||||||||
10.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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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9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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