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事务中心:
你中心报送的《关于申请审批**市东陂河沙铺至柯木湾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小河流系统治理工作要求的通知》(办建设函〔2024〕616号)、《关于加快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建设处函〔2024〕45号)和水利工程初步设计审批有关要求,我局委托****对该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并提出了审查意见。经研究,****中心上报的初步设计报告和****的技术审查意见(见附件),现批复如下:
一、东陂河为**的一级支流,发源于**瑶族乡都庞岭,流域集雨面积823km2,河长72km,平均坡降3.9‰。东陂河沙铺至柯木湾段抗洪能力差,洪涝灾害频繁发生,严重威胁当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约当地农业发展,对东陂河沙铺至柯木湾段进行全面整治是必要的,同意建设该工程。
二、基本同意工程主要任务是治理山区河道,保障河道行洪安全,同时兼顾河流生态环境的治理。
基本同意工程建设范围为东陂河沙铺至柯木湾段,以沙铺村上游约500米处过水陂桥为治理起点,以柯木湾村下游国道G537桥梁为治理终点,治理河道总长3.303千米。
基本同意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河道清淤0.972千米,护岸治理0.961千米,**齿墙0.845千米,挡墙压顶1.446千米,重建现状挡墙60米,**固基陂4座,加固水陂4座等。
三、同意本工程为V等工程,主要建筑物为5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临时性建筑物为5级。村庄人口集中区按10年一遇洪水标准。
四、同意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工期为5个月。
五、基本同意工程概算为1268.23万元。资金
六、请****水利厅合规性审查的意见、技术审查意见及《****水利厅关于全面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设计质量的通知》(粤水建设函〔2019〕487号)的要求对工程设计方案进一步复核和优化设计方案。要求按照生态环境部门的相关规定,落实好项目建设的有关环保(环评)手续;根据工程实际按照自然**部门的有关要求落实好国土(用地)相关手续,做好水土保持措施,加强对古树名木和大树的保护。
七、请有关单位严格执行基建程序和有关制度,落实工程自筹资金,工程建设要严格资金使用管理、专款专用、专账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监督体系和安全管理监督体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
八、要按照全面推行河长制的要求落实工程的管理机构,明确管护责任,落实管护人员、管护经费和措施,做好工程划界和落实长效管护机制,确保项目发挥效益。要将档案工作纳入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中,确保水利工程档案完好。
九、其他同意****的技术审查意见(****水利局的初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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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