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开发区2024-2025年排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代理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采购代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开发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29日 16:55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05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广场C315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1月12日 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广场C315室) | ||
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澄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8****9977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开发区杨山路4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彭飞 180****0522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场C栋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澄158****9977 |
项目概况
****开发区2024-2025年排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代理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场C栋31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2日 14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开发区2024-2025年排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代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开发区2024-2025年排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代理服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30日 至 2024年11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场C栋315室)
方式:请供应商提供以下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方为有效,审核通过后获取采购文件: (1)供应商的合法有效的法****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除接受现场获取采购文件外,还可通过电话、邮箱获取。可电联158****9977后将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复印件、获取项目的主要信息、汇款信息等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qq.com。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 14点30分(**时间)
地点:****(******广场C315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2日 14点30分(**时间)
地点:****(******广场C31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接收人:李澄 联系电话:158****9977
地址:******广场C栋315室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开发区杨山路43号
联系方式:彭飞 180****05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广场C栋
联系方式:李澄158****99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澄
电 话: 158****9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