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本级中心】荆州开发区西干渠和豉湖渠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水生态环境智慧监管及多元预警平台工程、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与规范化建设工程)(JZSJ-202409QT-023001001)招标公告[报名中]
【****中心】**开发区西干渠和豉湖渠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水生态环境智慧监管及多元预警平台工程、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与规范化建设工程)(****)招标公告[报名中]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开发区西干渠和豉湖渠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水生态环境智慧监管及多元预警平台工程、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与规范化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 | |||||||||||||||||||||||||||||||||||||||||
1.招标条件 | |||||||||||||||||||||||||||||||||||||||||
****开发区西干渠和豉湖渠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水生态环境智慧监管及多元预警平台工程、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与规范化建设工程)****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荆开经发[2024]10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开发区西干渠及豉湖渠。 建设规模:****开发区西干渠和豉湖渠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中水生态环境智慧监管及多元预警平台工程、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与规范化建设工程分项,根据《**开发区西干渠和豉湖渠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总体建设内容,****开发区水生态环境智慧监管及多元预警平台建设进行专项设计。围绕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核心目标,****开发区生态修复与水环境治理为重点,开展以下工作:(1)排水系统监测,对经开区21处重点排口进行流量和水质监测,****泵站采取数据接入方式,以实时监控水**质情况。(2)河道断面监测,对经开区西干渠豉湖渠的8处河道断面进行流量水质监测。(3)多元预警平台建设,**重点排口监测管理系统、河道断面监测管理系统、物联管理平台,为水污染治理提供帮助。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工作,具体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现场监理工程师下发开工通知为准。 合同估算价:1273.00万元 | |||||||||||||||||||||||||||||||||||||||||
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800万元(含)的电子系统工程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根据省住建厅(鄂建文[2015]83号)规定,投标人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相关信息以一体化平台数据为准(提供网页截图或打印件并加盖公章);(2)因在工程建设活动中违法违规受到相关监管部门不良记录或暂停执业,并在警示或整改期间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com)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04日24:00时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1)为确保“一网通投”顺利推进,依法进****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原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处既可以法人代表章替代,也可不签字。(2)本项目实行线上开标流程,招标人按招标公告第5.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线上开标大厅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3)投标人需保证投标文件所有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若招标人发现且有充足的理由证明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将报**市建设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并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和追究其法律责任。(4)本项目拟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开展评标定标。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办法三。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行政监督 | |||||||||||||||||||||||||||||||||||||||||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建设局,电话 0716-****558 | |||||||||||||||||||||||||||||||||||||||||
10.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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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9日 | |||||||||||||||||||||||||||||||||||||||||
备注: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2.“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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