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项目**六纵路工程 。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地址: 本项目用地位于**市**区**湖西畔 。
2、项目业态: 办公及商业配套 。
3、项目规模: **六纵路位于两个地块中间,长度约140米,宽度20米,面积约2800平方米。
三、招标范围
****项目**六纵路工程,招标范围包括不限于本工程在合同工期内完成本工程的材料、设备的供应、施工、管理配合、档案管理、检验试验、工程验收、结算、保修服务、办理有关部门规定的从开工至竣工验收符合合同要求所需的各种手续及为完成合同所需的所有的其他工作、服务等,具体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进行施工。具体内容包括不限于:
(1)道路工程;
(2)电力通信工程;
(3)给排水工程;
(4)交通工程;
(5)绿化工程;
(6)绿化灌溉工程;
(7)照明工程;
(8)智慧城市。
以上工程内容及工程量发包人有权进行调整(增加或减少),承包人须无条件执行,其涉及调整工程内容对应的金额按实结算,不得因此提出费用和工期的索赔。
四、投标保证金及没收条款
1、投标保证金额: 60000 元。
2、缴纳方式:****银行出具的保函。
3、资格审查合格单位,需在截标前向我司缴纳投标保证金费用,若在截标前未能向我司缴纳投标保证金费用,将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4、投标保证金没收条款: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或报价;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以任何方式进行串标;
(3)投标人提交存在虚假信息或经篡改的投标文件;
(4)招标人向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但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时间签订合同。
五、报价方式
采用固定综合单价。
六、付款条款
1、工程进度款按每月实际完成工程量造价的65%支付。
2、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累计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造价的75%且不超过签约合同价款的75%。
3、****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双方确认结算总价,且经乙方提交付款申请后,甲方应支付乙方至结算总价的97%,乙方应提交累计100%结算金额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4、工程结算总价的3%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保修期2年,自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算)且经承包人提交付款申请后21个工作日内扣除质保期内应由承包人承担的费用后,无息退还。
七、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 11 月 25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 年 1月 23 日。
总日历天数为 60 日历天(含法定节假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或监理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日期为准。
八、资格要求
1、独立法人: 具有在中华人民**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
3、企业业绩: 近三年(2021 年9月1日至投标报名截止日,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在**省内至少完成1个合同金额不少于4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业绩;
4、项目负责人业绩: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至少有1个已竣工合同金额不少于400万元担任项目负责人的市政道路工程业绩(竣工验收资料需有拟派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提交材料内容
序号 | 资料 | 提交要求 |
1 | 目录 | 按以下顺序放置在同一个PDF文件中。 |
2 | 营业执照 | 加盖公章扫描件 |
3 | 资质证书 | 加盖公章扫描件 |
4 | 纳税人认定通知书 | 加盖公章扫描件 |
5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 加盖公章扫描件 |
6 | 被授权人相关资料 | 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及邮箱、在投标人处近半年社保证明,加盖公章扫描件。 |
7 | 分管投标副总的相关资料 | 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及邮箱、在投标人处近半年社保证明,加盖公章扫描件(不得与授权人为同一人)。 |
8 | 投标人业绩 | 近三年(2021 年9月1日至投标报名截止日,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在**省内至少完成1个合同金额400万元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业绩; 业绩证明文件应提交包括不限于含有项目名称、承包范围、合同金额、签字盖章等信息的合同页、测绘报告封面和可提供的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
9 | 项目负责人资质及业绩 |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至少有1个已竣工合同金额不少于400万元担任项目负责人的市政道路工程业绩(竣工验收资料需有拟派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工作业绩(工作业绩包括但不限于含有项目名称、承包范围、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项目负责人等信息的合同页、及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验收合格报告)、在投标人处所有的社保证明。 |
备注: 1、报名单位需对上述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否则我司有权取消其后续的投标报名资格并投标人将承担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法律责任和违约责任。 2、PDF格式文件需根据资料名录制作书签,以便我司审核资料。 |
十、报名截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请于2024 年 11 月 5 日 12 :00之前将上述第九条规定资料发送至:
1、邮箱: hjq@leaguer.****.cn ,并电话知会。
2、联系人: 洪娟琴 ;联系电话: 137****24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