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保障房高层住宅小区消防设施修复及地下室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改造竣工检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学园协同创新大厦1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1日10时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
1.2项目名称:**街道保障房高层住宅小区消防设施修复及地下室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改造竣工检测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27万元(超过预算金额作无效响应处理)
1.5最高限价:27万元
1.6采购需求:街道范围内服务范围为4个高层保障房小区。按照《**区高层住宅小区消防设施隐患排查整治修复及地下室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改造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在工程完工后对消防设施全面检测。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1.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1日历天。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
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com/)‘****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国家消防救援局“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服务企业,以“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网站査询结果为准(须提供网上截屏证明)。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资格证书》,须提供供应商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或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中心****政府采购活动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请供应商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后至采购代理机构购买: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购买,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3)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或将以上资料盖章扫描发送至邮箱****@qq.com。代理机构审查报名资料无问题发送采购文件购买付款码截图及采购信息登记表,付款时请备注相关项目及供应商单位名称。
3.2磋商文件出售信息:
(1)磋商文件出售方式:300元/套,售后不退;
(2)磋商文件出售日期:2024年10月28日起至2024年11月5日为止,每天9:00-11:00,14:00-17:00(**时间,节假日除外);
(3)磋商文件出售地址:南****学园协同创新大厦1楼,领取本次磋商文件后才可参加此次磋商活动。
3.3供应商购买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人:夏工
(2)联系电话:151****6007
四、响应文件提交信息
4.1响应文件提交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1日9时30分。
4.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10时00分。
4.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南****学园协同创新大厦一楼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5.1 时间:2024年11月11日10时00分(**时间)
5.2 地点:南****学园协同创新大厦一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 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标书一份,U盘形式,单独封装;响应文件电子版中必须包含响应文件的全部内容,不得加密,所有文档、图表等采用PDF格式或WORD格式),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7.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 号第十一条、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情形的供应商;
(4)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7.3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7.4现场递交文件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委托代表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出席。
7.5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竞争性磋商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7.6现场考察、答疑时间: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考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竹丝东路8号
联 系 人:张为
联系方式:189****70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南****学园协同创新大厦1楼
联 系 人:夏工
联系方式:151****6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