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省**市**县**镇碧桂园**城15号楼101
联系人:窦瑞娜
联系电话:190****2263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名称:****中心康复设备及器材(重)
质疑项目编号:****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的日期:2024年9月11日
三、质疑答复书内容
我公司于2024年9月11****公司以邮寄方式递****康复中心康复设备及器材(重)质疑函1份,****公司****公司高度重视,并向采购人汇报。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真核实后,现就有关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中标单位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
事实依据:本项目于2024年9月03日发布结果公告,公告内公示中标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和主要成交标的名称货物品牌,中小企业声明函第32.多功能复印机,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公司,从业人员8人,营业收入为452.24万元,资产总额为758.52万元,属于微型企业,我公司通过查询发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办公设备及耗材,电脑网络维护及维修,计算机系统集成,日用百货、电子产品、五金交电、建筑材料(除危险化学品外)、工艺品、电线电缆、通讯器材、安防设备、文化用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通过经营范围发现“******公司”可以对多功能复印机产品进行销售,但是并不能对多功能复印机产品进行生产制造,此情形明显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相违背,中标单位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公司查询制造商******公司****公司并没有取得多功能复印机的强制节能证书和3C认证证书,******公司****政府采购政策。再查看中标单位所提供的《报价明细表》发现多功能复印机的品牌为奔图,而我公司通过官方网站查询发现“奔图”品****公司中并没有中标单位所声明的“******公司”,此情形明显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相违背,中标单位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
综上所述,中标单位在本项目中存在提供虚假制造商及虚假制造商数据等多方面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
法律依据: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质疑事项1答复: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中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在本项目的竞标文件中,******公司已经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要求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在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竞标产品的制造与竞标报价表中的竞标产品制造商名称一致。其《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格式及内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相关规定。采购人、****小组无权要求该谈判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贵单位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规定,****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
****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支持和监督。
特此答复。
采购代理机构:****
2024年 9 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