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农业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及**县物流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三期)工程总承包
三、项目实施地点:**市**县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县城市建设****公司、****建设中心、**谷阳数****公司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县谷阳****集团2楼、**县汉兴大道投资大厦3楼、**县汉兴大道投资大厦13楼、**县汉兴大道投资大厦3楼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组织招标活动。)
七、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专项债
八、项目内容、规模、项目性质、实施时间、投资概算、施工工程费控制价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为**县农业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及**县物流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三期)工程总承包,项目总建筑面积约83604.15平方米,包含两个子项,分别为:(1)**县农业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约77649.15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8栋标准厂房、1栋办公配套用房、1栋门卫、配套道路、绿化、管网、供配电、室外消防、智能化等满足项目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设备。本项目全部采用装配整体式混凝土框架结构,装配率不低于50%,具体详见初步设计图纸文件,最终建设内容以施工设计图纸为准;(2)**县物流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三期),项目总建筑面积约5955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3栋仓储用房,配套道路、绿化、停车位等基础设施,具体详见项目前期资料,最终建设内容以施工设计图纸为准。
2.项目规模:本项目为**县农业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及**县物流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三期)工程总承包,项目总建筑面积约83604.15平方米,包含两个子项,分别为:(1)**县农业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约77649.15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8栋标准厂房、1栋办公配套用房、1栋门卫、配套道路、绿化、管网、供配电、室外消防、智能化等满足项目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设备。本项目全部采用装配整体式混凝土框架结构,装配率不低于50%,具体详见初步设计图纸文件,最终建设内容以施工设计图纸为准;(2)**县物流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三期),项目总建筑面积约5955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3栋仓储用房,配套道路、绿化、停车位等基础设施,具体详见项目前期资料,最终建设内容以施工设计图纸为准。
3.项目性质:工程类
4.实施时间:2024年11月
5.立项批准部门文号:固发改项字[2023]428号、固发改项字[2022]447号
6.投资估算:本次招标投资总额(发包金额)为22934.05万元(其中施工工程费22911.05万元、勘察设计费23万元)
7.施工工程费控制价:22911.05万元
九、计划工期
本项目工程计划总工期390天,其中:
(1)勘察设计工期以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1个月内(3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并图审合格。全过程勘察设计咨询服务期为自收到招标人勘察设计启动指令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注:本项目中**县农业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已开展施工图设计工作,该子项不计取勘察设计费,中标单位须协助业主方对该子项施工图成果文件进行设计审核,并出具盖章版审核意见,提出优化建议,审核费用包含在中标勘察设计费中。
(2)施工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载明日期开始计算,不超过360日历天。其中①**县农业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施工工期不超过360日历天;②**县物流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三期)施工工期不超过180日历天。各子项独立开工、完工、竣工并进行竣工验收、结算,可能不在同一时间开工,投标人需充分考虑。
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要求
1.1资质要求:
本次勘察、设计、采购、施工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③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1.2 业绩要求: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须具备(1)或(2)业绩:
(1)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须具有至少一个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
注: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项目类型、建设内容等关键评审要素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所载信息为准(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的,以合同中所载信息为准),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无法体现上述关键评审要素的还须提供建设单位盖公章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②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须有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盖章)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时间、总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所载信息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无法体现上述关键评审要素的还须提供建设单位盖公章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③若该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建设单位与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建设单位不一致,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建设单位盖公章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④联合体投标的,本条须联合体牵头方满足;⑤该业绩须为投标人独自承担或作为该业绩中联合体牵头方承担的业绩。
(2)同时满足1)设计和2)施工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须具有至少一个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业绩(设计内容须包含施工图设计)。
注: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所载信息为准(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的,以合同中所载信息为准),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无法体现上述关键评审要素的还须提供建设单位盖公章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②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建设内容、项目类型、总建筑面积等关键评审要素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所载信息为准,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无法体现上述关键评审要素的,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所载信息为准;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仍无法体现的还须提供建设单位盖公章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③联合体投标的,本条须联合体中承担设计职责方满足。
2)施工业绩: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须具有至少一个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 4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业绩。
注: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项目类型、建设内容等关键评审要素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所载信息为准(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的,以合同中所载信息为准),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无法体现上述关键评审要素的还须提供建设单位盖公章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②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须有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盖章)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时间、总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所载信息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无法体现上述关键评审要素的还须提供建设单位盖公章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③若该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建设单位与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建设单位不一致,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建设单位盖公章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④联合体投标的,本条须联合体牵头方满足;⑤该业绩须为投标人独自承担或作为该业绩中联合体牵头方承担的业绩。
2.相关人员要求
2.1 项目经理(即施工经理)资格、业绩:同施工经理。
2.2 施工经理资格、业绩:
(1)施工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的施工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①联合体投标的施工经理须为牵头方人员;②投标人拟委任的施工经理须无在建项目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或施工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本项目后10个工作日(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的次日计算)内能够变更至本项目履约,须同时提供在建项目发包方出具的同意项目经理或施工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变更至中标本项目的证明;③须提供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证书须注册在本单位;④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⑤合同履行期间,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施工经理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委任的施工经理须具有至少一个作为项目经理或施工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业绩。
注: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项目类型、建设内容、项目经理或施工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等关键评审要素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所载信息为准(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的,以合同中所载信息为准),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无法体现上述关键评审要素的还须提供建设单位盖公章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②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须有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盖章)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时间、总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所载信息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无法体现上述关键评审要素的还须提供建设单位盖公章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③若该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建设单位与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建设单位不一致,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建设单位盖公章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④项目经理或施工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业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项目经理或施工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发生变更的,该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经理或施工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出具的盖公章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2.3 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①联合体投标的技术负责人须为牵头方人员;②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职称;③须提供职称证书,职称证书未明确专业的,提供学历证书等有效证明材料,以学历证书等有效证明材料中载明的专业为评审依据,否则不予认可。
2.4 设计经理资格、业绩:
(1)设计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的设计经理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注:①联合体投标的拟委任的设计经理应为联合体中承担设计职责方人员;②须提供注册证书。
(2)设计经理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委任的设计经理须具有至少一个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设计经理)负责的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业绩(设计内容须包含施工图设计)。
注: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所载信息为准(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的,以合同中所载信息为准),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无法体现上述关键评审要素的还须提供建设单位盖公章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②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建设内容、项目类型、总建筑面积、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设计经理)等关键评审要素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所载信息为准,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无法体现上述关键评审要素的,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所载信息为准,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仍无法体现的还须提供建设单位盖公章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③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设计经理)业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设计经理)发生变更的,该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设计经理),须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或业主出具的盖公章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组成单位总数量不超过3家,分别承担本项目设计和施工职责,其中承担设计职责的单位不超过1家,联合体协议中须明确牵头方及各自承担的职责,牵头方须为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施工职责的单位。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如联合体中有两家单位同时承担施工职责,投标人施工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尽管委托了联合体牵头方,但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各联合投标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投标单位或参加其他联合投标单位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电子证照
(1)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可同时选择以下方式提交:①使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基本信息、**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接口获取政务数据;②使用传统影印件上传。
(2)获取的电子证照信息与从省市场主体库获取的信息、投标人上传的传统影印件效力相同,请各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自行调用,并做好相关数据核验工作。如遇获取电子证照数据与实际不一致的,以上传的传统影印件为准。
十一、项目范围
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项目,包含项目的勘察设计、**县农业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设计审核、报批报建,材料设备采购与设备的安装调试,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分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全周期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具体为:
(1)勘察设计范围:包含**县物流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三期)的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及后期的施工及相关验收配合工作。勘察包含但不限于工程地质勘察、工程测绘、勘探、取样、试验、基坑支护施工及桩基检测的配合、沉降观测等内容;设计包含但不限于结构、建筑(含室内、外立面装饰深化图)、给排水、电气、暖通、节能、消防、环保、景观、室外工程、绿建、弱电智能化及满足项目使用功能配套的所有专业工程和附属配套工程等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及后期的施工及相关验收配合工作。本项目中**县农业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已开展施工图设计工作,该子项不计取勘察设计费,中标单位须协助业主方对该子项施工图成果文件进行设计审核,并出具盖章版审核意见,提出优化建议,审核费用包含在中标勘察设计费中。
(2)采购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建筑材料设备及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材料设施设备及其他纳入本次工程总承包采购范围的材料设施设备等。
(3)施工范围: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工程,包含但不限于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结构、建筑(含室内、外立面装饰)、给排水、电气、暖通、节能、消防、环保、景观、室外工程、绿建、弱电智能化及其他满足项目使用功能配套的所有专业工程和附属配套工程。
(4)工程管理范围:对工程项目全周期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注:招标人有权根据规划调整及项目的实际情况在招标过程中或合同执行过程中部分调整项目实施内容、总承包商直接施工的工程范围、专业分包范围、暂估材料设备,此不应视为招标人违约,投标人对此不得有异议、不得借此要求招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标段数:1个
十三、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9日
十四、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cn);
****政府网站(https://www.****.cn);
**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cn);
**省公共**交易监管网(http://ggzy.****.cn)。
十五、项目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1日9时30分
2.开标地点:**市公共**交易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
十六、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费用
1.招标文件、图纸及清单下载时间、下载地址:
(1)下载时间:2024年10月29日以后
(2)下载地址:****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cn)
投标人须在“**省公共**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ggzy.****.cn/ahggfwpt-zhutiku)登记注册,通过验证后,登****交易中心网站,点击 “投标人登录”,进入**公共**交易系统,查阅下载相关文件。投标人如不及时下载,后果自负。
2.招标文件费用:每套人民币0元。(网上免费下载)
十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八、评标办法:两阶段综合评估法
十九、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方式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公共**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二十、备注
1.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采用电子保函方式的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账户办理,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投标人在往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银行必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项目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中能完整反映出交易附言的内容。否则,造成无法识别投标人的交易项目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本项目利用互联网远程开标时,投标人在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无须委派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开标,不需现场递交投标资料。
4.网上招投标项目特别说明
(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具体见“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的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12-****8516。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CA(0552-****835)。省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010-****3801转5-2。
(2)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证书(主锁)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到****交易中心CA证书办理窗口,联系电话:0552-****835。
(3)本项目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具体请在“****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中下载,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4)联合体成员的所有资料统一由牵头人利用自己的账号统一上传到 “九、联合体成员(非牵头人)投标资料(如有)”栏目内。未按规定上传资料的,可能造成不予认可。
5.异议受理
(1)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2)异议时,应当按照《**市公共**交易活动质疑异议和投诉举报暂行规定》(蚌政秘[2020]79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二十一、联系方式
1.招标人
招标人:****、**县城市建设****公司、****建设中心、**谷阳数****公司
地址:**县谷阳****集团2楼、**县汉兴大道投资大厦3楼、**县汉兴大道投资大厦13楼、**县汉兴大道投资大厦3楼
邮编:233700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堵同柱
电话:0552-****902
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县汉兴大道投资大厦西附楼1楼
邮编:233700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陈雨阳、文质彬
电话:131****8398、182****5465
3.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委公管股
地址:**县汉兴大道投资大厦西附1楼
电话:0552-****036
二十二、投标保证金账号
开户银行:****银行
账 户:****交易中心****中心
账 号:934********391********373
或
开户银行:****银行
账 户:****交易中心****中心
账 号:200********666********1000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