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卓洋乡垃圾中转站运营管理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城镇公共卫生服务/清扫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29日 17:16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05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开发区拱屿路9号璀璨悦宸6幢1梯1105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1月13日 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开发区拱屿路9号璀璨悦宸6幢1梯1105室 | ||
预算金额 | ¥43.2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1****8012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县卓洋乡卓洋村**路8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方式:133****7707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开发区拱屿路9号璀璨悦宸6幢1梯1105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181****8012 |
项目概况
卓洋乡垃圾中转站运营管理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经济开发区拱屿路9号璀璨悦宸6幢1梯11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3日 14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卓洋乡垃圾中转站运营管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3.2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3.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服务年限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 | 1-1 | 卓洋乡垃圾中转站运营管理项目 | 否 | 1+1+1年 | 432000 | 432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1+1+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财库〔2020〕46号)。(2)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执行《****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合同包1):执行《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信用记录,1)供应商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文件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供****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文件有矛盾,以此为准。其他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微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2****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3.2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若采购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30日 至 2024年11月0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开发区拱屿路9号璀璨悦宸6幢1梯1105室
方式:现场或发送电子邮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3日 14点30分(**时间)
地点:****开发区拱屿路9号璀璨悦宸6幢1梯11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3日 14点30分(**时间)
地点:****开发区拱屿路9号璀璨悦宸6幢1梯11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办理报名手续:须按公告提供的《领取磋商采购文件登记表》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报名现场提交登记表原件或登记表****公司邮箱(****@163.com),获取报名缴费账户信息。且****公司****公司名称一致。未办理获取磋商采购文件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响应文件.
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记表 |
招标文件编号:**** |
项目名称:卓洋乡垃圾中转站运营管理项目 |
报名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
联系人: E-mail: 所投合同包号: 1 |
手机: 电话: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县卓洋乡卓洋村**路86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方式:133****77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开发区拱屿路9号璀璨悦宸6幢1梯1105室
联系方式: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181****80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 181****8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