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4年**市“国保省保长城类石碑制作安装”等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东路22-5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1日 14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4年**市“国保省保长城类石碑制作安装”等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09496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09496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024年**市“国保省保长城类石碑制作安装”等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石碑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安全责任公示牌在2025年6月之前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标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30日 至 2024年11月05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东路22-57号)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 14点00分(**时间)
地点:****(**市**区**东路22-57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1日 14点00分(**时间)
地点:****(**市**区**东路22-5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址:**市市府路68号
联系方式:0416-****3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东路22-57号
联系方式:0416-****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 0416-****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