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科创**2024年度第五十四、第五十九批次 农用地转用地块(地块编码:****) | |||||
公示单位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4-10-29 18:19 至 2024-11-13 18:19 | |||
行政区划 | **省-**市-**区 | 地块面积(m2) | 162573.00 | |||
地块规划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省**市**区**路街道苏庄则村 | |||
经度 | 109.669400 | 纬度 | 38.236860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4-08-07 至 2024-10-09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单位联系人 | 高自文 | 单位联系电话 | 150****8443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高自文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50****6673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康勇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56****0618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科创**科创四路中段 | |||||
报告主要结论 | 本次调查地块为**科创**2024年度第五十四、第五十九批次农用地转用地块(地块编码:****),位于**省**市**区**路街道苏庄则村,调查地块****路,南至科创二路,西至**五路,北至科创一路。本次调查地块面积为162573.00m2,地块中心点坐标为东经:109.66940°,北纬:38.23686°。调查地块原土地使用权人为白界镇苏庄则村,原用地性质为农用地(81706.00m2)、建设用地(5736.00m2)、未利用地(7.5131m2)。根据《**科创城2024年54、59批次用地土壤污染调查报告局部规划图》,调查地块规划用途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办发〔2023〕234号)的居住用地(07)中城镇住宅用地(070102)。 调查地块土地流转程序如下:计划首次以“**科创**2024年度第五十四、第五十九批次农用地转用地块”上报审批,土地手续正在征地报批阶段。 调查地块现状:地块地势整体为西北高、东南低,地块西侧、北侧靠道路(**五路、科创一路)内侧种植景观树苗(刺柏)、地块内部为沙地植物,地块西南有一住户,养殖山羊、种植玉米。 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据此,****环境局**分局下达《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知单》,要求****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项目组通过对地块及周围区域进行了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调查结果显示: (1)调查地块历史上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生产、使用、贮存、回收、处置、排放等活动; (2)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固体废物堆放、填埋,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违法事件(废液、废渣的泄露、倾倒或填埋); (3)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不存在土壤、地下水、地表水等已有监测数据异常的情况; (4)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不存在异常颜色、气味等污染迹象; (5)调查地块周围区域污染源对调查地块影响较小。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当前和历史上无污染的可能,周边存在的企业经分析不会对调查地块产生污染影响,因此该地块土壤环境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可以作为城镇住宅用地(070102)进行开发利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