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亿利生态公园(主题公园)项目(第一阶段)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1********633709M | 建设单位法人:朱武 |
李先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新区 |
**市**新区中新**生态**生大道3500号亿利生态主题公园旱雪4楼A区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亿利生态公园(主题公园)项目(第一阶段) | 项目代码:津发改许可[2018]46 号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14-****动物园、主题公园;不含城市公园、植物园、村庄公园);人工湖、人工湿地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O8290-O8290-其他未列明服务业 |
建设地点: | **市**新区 **市**新区中新生态**生大道 4576 号 |
经度:117.7352 纬度: 39.14698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2-04 |
津生环承诺许可函[2021]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04187.04 |
120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1********633709M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天****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
911********0309300 | 验收监测单位:**华成****公司 |
****0114MA01T65C26 | 竣工时间:2023-11-15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5-0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6-0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天****代理中心有限公司网站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 ﹒亿利生态公园(主题公园)总用地总用地 368015.9 m2 (扣除蓟**1650m2 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后为 366365.9m2),总建筑面积 5.32 万㎡,分为北区 1#地块和南区 2#地块两部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地形改造工程、景观水系建设工程、绿化工程、铺装工程、附属工程以及生态游乐设施设备建设等。其中,1#地块用地 155800.8 m2 ,建筑面积 1.52 万㎡, 主要建设入口区用房、大熊猫馆、猴子互动馆、长颈鹿馆、脱口秀剧场、室内剧场、室外 剧场、精品馆、奶牛屋、餐厅、维修库房及机房、商品库房、****餐厅、饲料库、 动物医院、垃圾处理站(垃圾暂存点) 、公共卫生间、木屋及木屋综合楼等游艺场馆设施及配套用房,同步建设地块内绿化、水系、道路广场等附属设施。2#地块占地 212215.1m2(扣除蓟** 1650m2 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后为 210565.5m2),建筑面积 3.8 万㎡,主要建设木偶馆、未来科技乐园、童话漫游馆、昆虫馆、球幕影院、大马戏、入口区用房、游乐场北侧商业、水乐园用房、旱雪用房、餐饮及配套、游乐附属机房、商店用房等游艺场馆设施及配套用房,同步建设地块内绿化、水系、道路广场等附属设施。 | 实际建设情况:**﹒亿利生态公园(主题公园)总用地 368015.9 m2(扣除蓟**1650m2 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后为366365.9m2),总建筑面积 5.32万㎡,分为北区1#地块和南区2#地块两部分。目前1#地块已建设完毕,已建设入口区用房、大熊猫馆、猴子互动馆、长颈鹿馆、脱口秀剧场、室内剧场、室外剧场、精品馆、餐厅、维修库房及机房、商品库房、****餐厅、饲料库、 动物医院、垃圾处理站(垃圾暂存点) 、公共卫生间等场馆设施及配 套用房,同步建设地块内绿化、水系、道路广场等附属设施。 目前,2#地块已建成旱雪用房、展示中心和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 本次验收为项目的第一阶段验收,验收内容为1#用地全部建设内容和2#地块已建成的旱雪用房、展示中心和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施工期与一般施工场地的施工工艺基本相同, 主要包括场地平整, 基础工程的开挖, 主体 工程的建设, 装饰工程、安装工程的进行以及工程的质量验收。 | 实际建设情况:施工期与一般施工场地的施工工艺基本相同, 主要包括场地平整, 基础工程的开挖, 主体 工程的建设, 装饰工程、安装工程的进行以及工程的质量验收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餐厅:餐厅产生的燃气废气随着炉灶配套设置的引风系统,经建筑排气烟道引至建筑顶部排放;餐厅产生的油烟经集气罩收集,送至油烟净化器处理,油烟经净化处理后经建筑排气烟道引至建筑顶部排放。本项目 1#地块设置2处餐厅。 异味:公共卫生间、垃圾暂存点、动物冬季圈养室、垃圾箱 等产生异味的设施加强通风,排放异味。 餐饮废水:餐饮废水经****园区内化粪池,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市政管网,之后经市政****处理中心进行集中处理。 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园内化粪池沉淀,之后经市政管网 ****中心进行集中处理。 噪声设备采取消音、隔声、减振等措施。 本项目厨余垃圾由指定部门清运,****园区 1#地块垃圾暂存点,之后由生态城城管部门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餐厅:餐厅产生的燃气废气随着炉灶配套设置的引风系统,经建筑排气烟道引至建筑顶部排放;餐厅产生的油烟经集气罩收集,送至油烟净化器处理,油烟经净化处理后经建筑排气烟道引至建筑顶部排放。本项目1#地块设置 2 处餐厅。 异味:公共卫生间、垃圾暂存点、动物冬季圈养室、垃圾箱等产生异味的设施加强通风,排放异味。 餐饮废水:餐饮废水经****园区内化粪池,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市政管网,之后经市政****处理中心进行集中处理。 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园内化粪池沉淀,之后经市政****处理中心进行集中处理。 噪声设备采取消音、隔声、减振等措施。 本项目厨余垃圾由指定部门清运,****园区1#地块垃圾暂存点,之后由生态城城管部门清运。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严格落实你单位承诺内容。 在项目设计、施工、运行中应按照《报告表》所述内容进行建设及运营,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可防控。 你单位应自觉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事中事后监管。 在建设中,如果项目的内容、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按程序重新报批。 该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 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你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主动公开该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当按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单 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或变更排污许可证。 你单位应自觉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该项目环境保护 设施设计、施工、验收、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情况,以及有关《报告表》确定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如该项目建设和运行依法需要其他行政许可的,你单位应按规定办理其他审批手续后方能开工建设或运行。 | 实际建设情况:我单位严格落实了承诺内容。 在项目设计、施工、运行中已按照《报告表》所述内容进行建设及运营,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可防控。 我单位自觉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事中事后监管,施工期未发生环境方面的信访、投诉及处罚。 在建设中,项目的内容、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 我单位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我单位已按照环境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主动公开该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我单位正按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由于公园项目尚未列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可暂不执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相关要求。 我单位自觉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验收、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情况,以及有关《报告表》确定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我单位已办理了其他行政许可。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10.92 | 0 | 0 | 0 | 10.92 | 10.92 | |
0 | 21.72 | 51.209 | 0 | 0 | 21.72 | 21.72 | |
0 | 1.72 | 4.389 | 0 | 0 | 1.72 | 1.72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北部餐厅油烟净化处理设施 | 《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DB12/644-2016) | 北部餐厅油烟净化处理设施 | 已监测 | |
2 | 中部餐厅油烟净化处理设施 | 《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DB12/644-2016) | 中部餐厅油烟净化处理设施 | 已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本项目无依托工程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无依托工程 |
/ |
环保搬迁
本项目无搬迁工程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无搬迁工程 |
/ |
区域削减
本项目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不涉及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本项目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不涉及 |
/ |
功能置换
本项目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不涉及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相关公告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