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本级中心】随州市老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项目随州市老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项目(一期)工程设计(HBSU-202410SZ-007001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中心】**市老**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项目**市老**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项目(一期)工程设计(****)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发布时间:2024-10-29 18:3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市老**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项目**市老**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项目(一期)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市老**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项目已由****委员会以随发改审批服务[2024]11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市老**。 建设规模:改造**市老**排水渠3.5公里、排水管网21.7公里、道路恢复及配套绿化工程等建设项目。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改扩建张家板桥渠、南郊1#渠、南郊2#渠上游、南郊5#渠、柳树淌渠上游、万泉水库排水渠、东、西护城河提档升级、南郊一湖两岸排水干管、擂鼓墩大道排水管网、**湖小区片区排水管网、舜井大道排水管网、**大道排水管网等建设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初步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工程变更设计、工程竣工验收及技术支持等内容。 标段划分:/。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2-26。其中:/。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条件: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工程设计能力,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财务要求:提供2023****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并反映财务状况良好。(3)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⑤没有在“信用中国 ”网站(http://www.****.cn/)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⑥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⑦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或【同时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市政相关专业(道路与桥梁、给排水、土木工程、工民建、结构、建筑设计、建筑工程、机电等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03日24:00时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 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7.投标相关事宜 | ||||||||||||||||||||||||||||||||||||||||
投标人可通过手机免费申请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交易系统,进行CA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标书加密、标书解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栏《省平台获取证照库电子件操作手册》。 | ||||||||||||||||||||||||||||||||||||||||
8.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10.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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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9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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