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开发区经发局:
为加快推进我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落实省专项资金使用要求,奖励支持相关项目建设运营,现开展2024年**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项目奖补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以法人单位申报项目,必须是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依法纳税的企业。
二、支持范围
回收网络项目包括符合《****社区回收示范网点建设规范》(合再生〔2022〕5号)建设要求的回收网点、智能分类回收柜等智能分类回收设施(全品类)、“互联网+再生**回收”项目。再生**加工利用项目包括具备相关资质的废旧家电拆解、报废汽车拆解、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项目。
三、申报条件
(一)营业证照齐全,目前正常运营的项目;
(二)2021年1月1日以来,项目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300万元(县区发改部门初审);
(三)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回收网络项目废旧物资月最大回收量达到500吨以上,再生**加工利用项目累计再生**综合利用量达到1000吨以上;
(四)同一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项目申报:
(一)两年内已获得其它省级财政资金奖补支持的;
(二)经查询“信用中国”等网站,企业存在违法失信记录,包括重大行政处罚、严重失信等行为;
(三)2023年1月1日以来,发生较**全生产事故、环境保护事故或质量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社会不良影响的;
(四)存在其他可能影响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
四、申报材料
项目奖补申报书(附件1)。
五、申报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市发改委官网等平台发布项目申报通知。
(二)项目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编制申报材料,在申报通知规定的截止时间内(2024年11月6日前)向所在县(市)区、开发区发改部门提交申报材料(一式六份,附电子版)。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资格,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县区初审。各县(市)区、开发区发改部门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审核内容包括:项目是否符合支持方向、申报条件,企业信用情况,申报材料规范性、完整性和真实性,核查项目现场。按要求将加盖发改部门公章的项目初审汇总****发改委资环处(2024年11月11日前)。
(四)市级评审。综合评选,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供销社、****环境局**1名行业专家,组成5****小组,聚焦项目社会、经济效益,进行综合评分。资格复审,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统计局等对入选奖补名单的项目相关评分指标进行核定,核定无误后对入选项目开展现场核查。资格复审过程中,如发现项目存在不符合奖补条件的,取消其奖补资格,并按奖补评分排序依次进行项目递补。
(五)公开公示。****发改委官网等平台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奖补事项、申报单位、项目名称、奖补金额等,公示期自然日5天。
六、联系电话
1. ****发改委资环处:0551-****8145。
2. ****发改委:0551-****9740。
3. ****发改委:0551-****3032。
4. ****发改委: 0551-****7099。
5. ****发改委:0551- ****5821。
6. ****发改委:0551-****1271。
7. ****发改委:0551-****3131。
8. ****发改委:0551- ****2521。
9. ****发改委:0551- ****6547。
10. 经开区经发局:0551-****9363。
11. 高新区经发局:0551-****4525。
12. 新站高新区经发局:0551-****7316。
13. 安巢经开区经发局:0551- ****5519。
附件:1.项目奖补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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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