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源源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露天煤矿958采区改扩建项目(180万吨/年)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1********537089P | 建设单位法人:乔丽博 |
高宏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自治区**市**市 |
**自治区**市**市**路36号业务综合楼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露天煤矿958采区改扩建项目(180万吨/年)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06-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褐煤开采洗选;其他煤炭采选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620-B620-褐煤开采洗选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市**市 **自治区**市**市达来胡硕苏木 |
经度:119.609508 纬度: 45.459419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0-24 |
通环审〔2023〕3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0-05-0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6738.14 |
56738.14 | 运营单位名称:**** |
911********537089P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105MA13PP09XQ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05MA0PRDPR2W | 竣工时间:2024-08-01 |
2024-08-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8-15 |
2024-09-0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1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js-eia.cn/project/detail?type=6 proid=****005d5212e****595042ff299c149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项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本项目无**工程,****煤矿生产能力,提升为1.80Mt/a,在现有露天采场内延伸开采,开采煤层为6、8、10、11、14、17、19、21号煤层,17、19、21煤层为延伸开采煤层,本项目至今未实现内排,本次产能核增的剥离废弃物排弃至现有的南外排土场和西北外排土场。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无**工程,****煤矿生产能力,提升为1.80Mt/a,在现有露天采场内延伸开采,开采煤层为6、8、10、11、14、17、19、21号煤层,17、19、21煤层为延伸开采煤层,本项目至今未实现内排,本次产能核增的剥离废弃物排弃至现有的南外排土场和西北外排土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露天开采,剥离和采煤均采用“单斗-卡车间断开采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露天开采,剥离和采煤均采用“单斗-卡车间断开采工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生态保护措施。工业场地四周和场地内以及排土场的台阶及平台采取绿化措施,并及时进行酒水,以防止水土流失;采掘场坡面采取平整、压实等措施,以控制风蚀;**联络道路采取两边绿化的方式防止水土流失。并及时开展生态修复,按照“边开采、边修复”的原则,在统筹考虑防沙治沙要求的基础上,不断优化和完善**生态修复措施,保障区域生态功能。 (二)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按照《报告书》要求,严格落实地下水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本项目危废库、****处理站等分区防渗措施,确保地下水安全。 (三)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降解后定期拉运至********公司进行处理。矿坑排水全部抽排至坑内集水坑,利用水泵将上清液抽至**池,经过絮凝沉淀处理达到《煤炭工业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810-2012)中酒水除尘水质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标准要求后,用于采掘场和排土场降尘酒水,不外排。 (四)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在采掘场、外排土场、工业场地运输道路一定距离外可视范围内设置高清视频监控系统与并于**市环境网格化监管平台联网;采掘场、外排土场、工业场地及运输道路通过酒水车酒水降尘;选用低能耗、高效率的燃油设备和车辆,对其加强日常检修及维护保养,加强对燃油设备和车辆的管理。采用相关措施后,露天矿各环节无组织粉尘排放均可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五)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减缓噪声不利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加强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暂存设施的环境管理,生活垃圾、****处理站污泥等交有关单位处理处置,废矿物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应急管理及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有效防控区域环境风险。 | 实际建设情况:(一)生态保护措施。工业场地四周和场地内以及排土场的台阶及平台采取绿化措施,并及时进行酒水,以防止水土流失;采掘场坡面采取平整、压实等措施,以控制风蚀;**联络道路采取两边绿化的方式防止水土流失。并及时开展生态修复,按照“边开采、边修复”的原则,在统筹考虑防沙治沙要求的基础上,不断优化和完善**生态修复措施,保障区域生态功能。 (二)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按照《报告书》要求,严格落实地下水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本项目危废库、****处理站等分区防渗措施,确保地下水安全。 (三)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降解后定期拉运至********公司进行处理。矿坑排水全部抽排至坑内集水坑,利用水泵将上清液抽至**池,经过絮凝沉淀处理达到《煤炭工业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810-2012)中酒水除尘水质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标准要求后,用于采掘场和排土场降尘酒水,不外排。 (四)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在采掘场、外排土场、工业场地运输道路一定距离外可视范围内设置高清视频监控系统与并于**市环境网格化监管平台联网;采掘场、外排土场、工业场地及运输道路通过酒水车酒水降尘;选用低能耗、高效率的燃油设备和车辆,对其加强日常检修及维护保养,加强对燃油设备和车辆的管理。采用相关措施后,露天矿各环节无组织粉尘排放均可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五)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减缓噪声不利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加强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暂存设施的环境管理,生活垃圾、****处理站污泥等交有关单位处理处置,废矿物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应急管理及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有效防控区域环境风险。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项目在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且稳定运行满3~5年应组织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 实际建设情况:现阶段项目 运行还未满3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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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3 | 171.2 | 0 | 0 | 0 | 285.33 | 171.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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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后,拉运至********公司进行处理 | 生活污水监测项目:pH、BOD5、CODCr、SS、NH3-N、总磷、总氮、动植物油 ; 监测频次:监测2天,每天4次。 | |
2 | 矿坑水**池 | 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总铁、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铅、总砷、总锌、氟化物、总α放射线*及总β放射线*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洒水除尘水质标准。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色度、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溶解性总固体、溶解氧、总氯及大肠埃希氏菌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 | 根据本项目矿坑水的水质特点和回用水质要求,矿坑排水全部抽排至坑内集水坑,利用水泵将上清液抽至**池(300m3),经过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 | 矿坑排水监测项目:pH、BOD5、CODCr、SS、NH3-N、总磷、总氮、石油类、总铁、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铅、总砷、总锌、氟化物、总α放射线、总β放射线、色度、嗅浊度(NTU)、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溶解性总固体、溶解氧(mg/L)、总氯(mg/L)、大肠埃希氏菌 ;监测频次:监测2天,每天4次。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采掘场、外排土场、工业场地、运输道路一定距离外可视范围内设置高清视频监控系统与并于**市环境网格化监管平台联网;采掘场、外排土场、工业场地及运输道路通过洒水车洒水降尘;选用低能耗、高效率的燃油设备和车辆,对其加强日常检及维护保养,加强对燃油设备和车辆的管理;油用优质柴油。 |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 采掘场、外排土场、工业场地、运输道路一定距离外可视范围内设置高清视频监控系统与并于**市环境网格化监管平台联网;采掘场、外排土场、工业场地及运输道路通过洒水车洒水降尘;选用低能耗、高效率的燃油设备和车辆,对其加强日常检及维护保养,加强对燃油设备和车辆的管理;油用优质柴油。 |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阶段在采掘场、西北排土场、南排土场厂界各布设4个无组织颗粒物监测点位,分别为厂界上风向10m处设置1个监测点位,厂界下风向10m处设置3个监测点位。 无组织监测因子:颗粒物 ;时间及频率:连续监测2天,每天采样4次,每次连续1小时采样或在1h内等时间间隔采样4次,每小时连续采样45min,取其最大测定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优先选用加工精度高、装配质量好、振动小、低噪音的设备。对于强噪设备采取消声、吸声、隔声、阻尼、减振等治理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优先选用加工精度高、装配质量好、振动小、低噪音的设备。对于强噪设备采取消声、吸声、隔声、阻尼、减振等治理措施 | 在采掘场、南外排土场、西北排土场、工业场地布设监测点位,共布设12个监测点。昼夜各监测一次。噪声监测于2023年3月8日和9日进行。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严格落实地下水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本项目危废库、****处理站等分区防渗措施,确保地下水安全。 | 严格落实地下水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本项目危废库、****处理站等分区防渗措施,确保地下水安全。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加强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暂存设施的环境管理,生活垃圾、****处理站污泥等交有关单位处理处置,废矿物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加强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暂存设施的环境管理,生活垃圾、****处理站污泥等交有关单位处理处置,废矿物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工业场地四周和场地内以及排土场的台阶及平台采取绿化措施,并及时进行酒水,以防止水土流失;采掘场坡面采取平整、压实等措施,以控制风蚀;**联络道路采取两边绿化的方式防止水土流失。并及时开展生态修复,按照“边开采、边修复”的原则,在统筹考虑防沙治沙要求的基础上,不断优化和完善**生态修复措施,保障区域生态功能。 | 工业场地四周和场地内以及排土场的台阶及平台采取绿化措施,并及时进行酒水,以防止水土流失;采掘场坡面采取平整、压实等措施,以控制风蚀;**联络道路采取两边绿化的方式防止水土流失。并及时开展生态修复,按照“边开采、边修复”的原则,在统筹考虑防沙治沙要求的基础上,不断优化和完善**生态修复措施,保障区域生态功能。 |
表7 风险设施
1 | 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应急管理及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有效防控区域环境风险。 | 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应急管理及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有效防控区域环境风险。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原煤出坑后直接运至距露天矿南1km****公司(已取得环评批复(霍环审表〔2018〕5号)和验收意见(霍环验〔2019〕18号)),在此对原煤进行破碎、储存,火车外运销售。主要供给**市金****公司(92万吨/年)、内****公司(30万吨/年)、**市****公司(25万吨/年)、内****公司(33万吨/年)。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原煤出坑后直接运至距露天矿南1km****公司(已取得环评批复(霍环审表〔2018〕5号)和验收意见(霍环验〔2019〕18号)),在此对原煤进行破碎、储存,火车外运销售。主要供给**市金****公司(92万吨/年)、内****公司(30万吨/年)、**市****公司(25万吨/年)、内****公司(33万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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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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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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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工业场地四周和场地内以及排土场的台阶及平台采取绿化措施,并及时进行酒水,以防止水土流失;采掘场坡面采取平整、压实等措施,以控制风蚀;**联络道路采取两边绿化的方式防止水土流失。并及时开展生态修复,按照“边开采、边修复”的原则,在统筹考虑防沙治沙要求的基础上,不断优化和完善**生态修复措施,保障区域生态功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工业场地四周和场地内以及排土场的台阶及平台采取绿化措施,并及时进行酒水,以防止水土流失;采掘场坡面采取平整、压实等措施,以控制风蚀;**联络道路采取两边绿化的方式防止水土流失。并及时开展生态修复,按照“边开采、边修复”的原则,在统筹考虑防沙治沙要求的基础上,不断优化和完善**生态修复措施,保障区域生态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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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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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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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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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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