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集村林庄组166.48亩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
徐集村林庄组166.48亩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
项目编号: ****
项目位置: **市**区汊河街道徐集村
项目状态 报名中
公告日期 2024-10-29
交易品种: 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
流转方式: 出租
流转期限: 3年
交易底价: 1050.00元/年/亩
交易面积: 166.48亩
联系方式: 周科长(****7810)
报名时间: 2024-10-29 18:00 至 2024-11-05 18:00
报名地点: **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2024-11-05 18:00
立即报名
产权信息
乡镇(街道) | 汊河街道 | 村(社区) | 徐集村 |
组别 | 林庄 | 登记日期 | 2024-10-29 |
是否续租 | 否 | ||
交易面积 | 166.48亩 | ||
质量等级 | -- | ||
利用现状 | -- | ||
项目描述 | 该土地坐落在徐集村林庄组,交易面积166.48亩,流转用途为粮食生产,流转期限3年,交易底价为1050元/年/亩(按合同总价款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竞价保证金收取52441.2元。土地用途仅限于种植水稻、小麦,且要求机插秧或者抛秧,杜绝直播稻,不允许种植其它经济作物。承租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单位,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 2、承租使用用途必须符合法律和**市城市管理要求。 3、承租人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或非法活动,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4、租金按年结算,先付后租。若逾期不缴视为违约,违约金按租金总额的10%计算,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5、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出租方收回土地,承租人必须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柒日内无条件交还土地,出租方不负责承租方在承租期间投入的任何费用的赔偿。 6、承租人承诺应政策调整、整体规划需要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出租方提前收回所租土地时,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并不以任何借口拖延,但有权要求招租单位退还提前退还所剩余的租金。 7、不接受联合报名。承租人在承租前须充分了解农田情况。 8、本次招租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所有。未经****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或分租。 9、由于地域规划限制,在未取得相关部门正式审批手续前,本区域不得从事高效及设施农业,不得在承包范围内搭建任何设施(包含建筑物、种植大棚、大棚房、简易集装箱房等),不得硬质化地面,否则无条件拆除。项目成交后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 ||
项目位置 | **市**区汊河街道徐集村 | ||
项目四至 | **: 南至: 西至: 北至: | ||
坐标拐点 | -- | ||
流转用途 | 粮食生产 | ||
种养品种 | -- | ||
补充说明 | 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先与招租单位联系,对出租土地进行详细了解和查勘,未作了解和查勘而参加报名的意向承租人责任自负。1、意向承租人须在“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公示的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程序及保证金缴纳,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程序的,报名无效。 2、保证金的缴纳应通过转账方式(不接受现场现金缴款),未按照规定方式缴纳保证金的,报名无效。 3、个****银行账户转账,法人单位报名的,应从法人单位基本户转账缴纳保证金,未按照要求缴纳保证金的,报名无效。 | ||
项目审查表 | IMG_0000.jpgIMG_0001.jpgIMG_0002.jpgIMG_0003.jpg | ||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 IMG_0010.jpgIMG_0011.jpgIMG_0012.jpgIMG_0013.jpg |
权属信息
所有权人 | **** | ||
经营权人 | -- | ||
权属类型 | 集体 | ||
权证编号 | -- | ||
权证年限 | --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他项权利人 |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 ||
是否涉及农户土地 | 是 |
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 | 2024-10-29 18:00至2024-11-05 18:00 | ||
报名地点 | **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 | ||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 2024-11-05 18:00 | ||
交易时间 | 2024-11-06 09:30 | ||
交易地点 | **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 |
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1
流转期限 | 3年0月 | ||
标段描述 | 该土地坐落在徐集村林庄组,交易面积166.48亩,流转用途为粮食生产,流转期限3年,交易底价为1050元/年/亩(按合同总价款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竞价保证金收取52441.2元。土地用途仅限于种植水稻、小麦,且要求机插秧或者抛秧,杜绝直播稻,不允许种植其它经济作物。承租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单位,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 2、承租使用用途必须符合法律和**市城市管理要求。 3、承租人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或非法活动,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4、租金按年结算,先付后租。若逾期不缴视为违约,违约金按租金总额的10%计算,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5、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出租方收回土地,承租人必须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柒日内无条件交还土地,出租方不负责承租方在承租期间投入的任何费用的赔偿。 6、承租人承诺应政策调整、整体规划需要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出租方提前收回所租土地时,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并不以任何借口拖延,但有权要求招租单位退还提前退还所剩余的租金。 7、不接受联合报名。承租人在承租前须充分了解农田情况。 8、本次招租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所有。未经****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或分租。 9、由于地域规划限制,在未取得相关部门正式审批手续前,本区域不得从事高效及设施农业,不得在承包范围内搭建任何设施(包含建筑物、种植大棚、大棚房、简易集装箱房等),不得硬质化地面,否则无条件拆除。项目成交后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 ||
交易面积 | 166.4800亩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保证金 | ¥52441.20 | ||
交易底价 | 1050.00元/年/亩 | ||
成交缴款方式 |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在线自由竞价正向 | ||
自由竞价期 | 2024-11-06 09:30~2024-11-06 09:55 | ||
出价延时 | 30秒 | ||
加价幅度 | 5.00元/年/亩 | ||
底价 | 1050.00元/年/亩 |
流出方信息
单位名称/姓名 | **** | 联系人 | 朱斌彬 | 联系电话 | 180****7143 |
被委托人信息
姓名 | -- | 联系电话 | -- |
评估信息
附件信息
交易公告 | |
意向流入方承诺书 | |
授权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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