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合同]“渝康家园”2024—2025年区级示范点康复服务项目
“渝康家园”2024—2025年区级示范点康复服务项目竞采公告(服务类)
(竞采编号:****)
****(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对“渝康家园”2024—2025年区级示范点康复服务项目(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成交法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项目总预算(限价):120000 元)
包1
包合计:120000 元
采购目录: 城市服务-社会服务-社会工作服务 需求描述: 根据《**市“精康融合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渝民发〔2023〕6号)文件要求,为扎实推进我区“精康融合行动”三年行动,区民政局牵头,****财政局、****委员会、****联合会印发《**市**区“精康融合行动”实施方案(2023年—2025年)》,明确2024年将在全区100%街道、60%****社区和60%的乡镇开展精康服务,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服务率达45%以上;2025年将在全区100%的街道、80%****社区和100%的乡镇开展精康服务,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服务率达60%以上,详见竞采文件服务要求。 展开 | ¥120000 | 1(项) | ¥120000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报价的****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2024-10-28 09:00
报价截止时间:2024-10-28 11:00
四、响应文件要求
1、文件必须上传:是
2、文件上传说明:
按本项目****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进行报价并上传盖章的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供应商将失去成交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须满足以下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网上按时上传了响应文件,供应商制作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须按照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进行废标处理。
供应商须满足以下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网上按时上传了响应文件,供应商制作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须按照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进行废标处理。
五、商务条款
(一)实施周期及实施地点
1、实施周期:365 天
2、实施地点:**市市辖区**区
(二)报价要求:
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服务经费、差旅费、材料费、运输费、培训费、资料费、管理费、清洁费、管理费、餐费和税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各种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付款方式:
1.第一次支付时间: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60%。
2.第二次支付时间:实施本项目半年后,经中期验收合格后交付合同价款总额的20%;中期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支付第二笔资金,直至中标单位整改完成后再行交付。中期验收按照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原则执行。
3.第三次支付时间:实施完本项目后,末期验收合格的,支付合同总额的20%;末期验收不合格的,不予以支付第三笔资金,并有权收回支付的相关资金。
乙方收款时应向甲方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甲方于完成内部审批程序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乙方未按规定提供有效发票的,甲方有权暂缓付款,且不承担迟延付款责任。
2.第二次支付时间:实施本项目半年后,经中期验收合格后交付合同价款总额的20%;中期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支付第二笔资金,直至中标单位整改完成后再行交付。中期验收按照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原则执行。
3.第三次支付时间:实施完本项目后,末期验收合格的,支付合同总额的20%;末期验收不合格的,不予以支付第三笔资金,并有权收回支付的相关资金。
乙方收款时应向甲方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甲方于完成内部审批程序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乙方未按规定提供有效发票的,甲方有权暂缓付款,且不承担迟延付款责任。
六、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2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成交法,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3500元,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五)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
联系人:
雷先生
联系手机:
186****0416
联系座机:
023-****6678
在线咨询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
联系人:
郭老师
联系座机:
023-****6185
评审结果公告:
“渝康家园”2024—2025年区级示范点康复服务项目 | **** | 119000.00 | 119000.00 | 119000.00 | 综合评分 | 成交 | 郑伟、郭玲、高淑萍 | 2024-10-29 1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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