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中心实际,现对2024-2025年**街道****村居医疗责任保险和公众责任保险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2025年**区**街道****村居医疗责任保险和公众责任保险项目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备从事本项目相关资质的单位或法人;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在中国境内注册,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开****公司。
三、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起壹年。
四、采购要求:
1、村居医疗责任保险范围及保额:
(1)被保险人
**市**区**街道****医务人员(按签订时实际人数计算)。
(2)保障范围:
① 在保险单列明的保险期间及承保区域范围内,在保险单中载明的被保险人的医务人员(以下简称被保险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因执业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在保险期间内,由患者或其近亲属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② 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发生后,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法律费用,包括事故鉴定费、查勘费、取证费、仲裁或诉讼费、案件受理费、律师费等,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3)保额范围:
村居医疗责任保险 | 每人赔偿限额≥15万元(多人次赔偿限额≥45万元) |
年度累计赔偿限额≥80万元 | |
法律费用每人限额≥1.5万元(不设免赔额) | |
免赔1000元或赔偿金额的5%,两者以高者为准 | |
精神损害赔偿限额单人次赔偿限额的30%(并计算在单人次赔偿限额之内) | |
保****医疗机构在册的人员数量缴纳。****机构保费按年缴纳。 |
2、公众责任保险保障范围及保额:
(1)保障范围:在**市**区**街道****经营场所内,因为意外发生的财产或人身伤亡事故。
(2)保额范围
公众责任保险 | 累计责任限额≥300万元 |
每次事故责任限额≥50万元 | |
每次事故人身伤亡责任限额≥30万元 | |
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责任限额≥20万元 | |
每次事故每人责任限额≥10万元 | |
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责任限额≥2万 | |
每次事故免赔额:100元 |
五、提交材料:
1、《2024-2025年**街道****村居医疗责任保险和公众责任保险采购项目报价单》(密封加盖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单位请提供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法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需正反两面,若代理人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法人授权书,需加盖单位公章);
4、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 )或“企查查”网站(https://www.****.com/)查询结果页面截图(需加盖单位公章)。
5、《供应商廉洁诚信承诺书》(需加盖公章)
6、提供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说明
六、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9日- 2024年11月4日的法定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投递的资料文件迟交的、逾期送达的均恕不接受。
2、报名地点:**区**街道****三楼办公室
3、联系人:王女士
4、联系电话:0591-****9942
七、评审办法:
1、采用资格后审,在供应商资质及材料均符合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根据最低价原则,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本项目的成交单位。
2、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相同且最低的供应商,则由中心自行选择成交单位。
3、如现场有异议,由本中心院委综合评估后投票决定成交单位。
八、其他:
1、评审结束后,中心将在公众号进行结果公示,并主动致电中选方讨论后续事宜,不主动向落选方解释落选原因,同时不退还报名文件。
2、供应商一经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本项目的所有报名材料要求;
3、本项目不允许成交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成交人违约,成交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4、本公告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单位与成交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市**区**街道
****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