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229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县**镇彝和园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1.5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2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 | 2291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6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524BA0002 | |||
起始价: | 206.4011万元 | 加价幅度: | 1.1454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只可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二)同一名竞买人只能提交一次竞买,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土地使用权出让活动。 (三)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具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囤地炒地、有土地违法行为等情形之一的申请人禁止参加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0月31日 至 2024年12月03日 到 **省公共**交易信息网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20日 至 2024年12月03日 到 ****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03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2月03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12月04日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采用网上电子化交易的方式进行,交易结果以**公共**交易平台(**省)**省公共**交易信息网公布的成交结果为准。 (二)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应在交易系统中完成《成交确认书》电子签章,自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自合同签订30日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的50%,余款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后产生的契税、印花税等税费由****机关缴纳。 (三)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定金抵作等额土地出让价款。参加竞买成交后又反悔者、不按时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买保证金(或定金)作违约金不予退还;其他竞买者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土地拍卖出让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四)网上拍卖限时竞价时长为每次5分钟,超过竞价时限无人报价,以网上最高报价成交。 (五)本次拍卖的宗地竞买人不足三人,或者竞买人的最高报价未达到出让底价的,拍卖活动终止。 (六)竞买申请人对拍卖出让公告有疑问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咨询,需对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的,可按公告的联系方式向****提出申请,也可自行踏勘。 (七)未尽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或补充公告。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县万寿路
联 系 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0878-****381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农行**支行营业室
开户账号:241********0016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