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工程名称:****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1.2工程地址:**省**市**县横桥乡狄庄村西477米 1.3工程概况:工程主****开发区****园区的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提升。本次建设内容主要为:拆除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相关市政配套设施。其中主**起108国道,南至运利物流门口,全长2955.45m;道路红线最宽处为30m,最窄处为上坡段宽度为16.5m。东西路西起主路,**狄庄村西路,全长299.09m;道路红线宽度为 14m。 1.4资金来源:项目自筹 1.5交货日期:2024年11月25日至2025年1月5日。 1.6交货地点:****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省**市**县横桥乡狄庄村西477米) 1.7技术要求: (1)符合《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21、《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13 和《混凝土强度评定标准》GB/T50107-2019等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相关的现行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及检测方法。 (2)符合设计要求。混凝土碱含量不大于3 kg/m3,氯离子含量不大于 0.1%。 (3)原材料标准: 砂石料及水泥质量必须满足《建筑用砂》GB14684-2022、 《建设用卵石、碎石》GB14685-2022,水泥满足《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23; 外加剂掺量及品种、规格满足配合比要求性能。 1.8报价方式:按照需求品类的规格明细填报含税单价,并汇总计算含税总价。所报价格包含混凝土材料费、泵送费、外加剂费、搅拌费、运输费,搅拌厂至工地施工现场的运输费、专项增值税、环境治理费、政府规定需缴纳的各项费用等。 1.9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提供的需用量计划要求,按照规定时间将商品混凝土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提交相关合格资料。上月16日到本月15日为一个结算周期,乙方在本月15日前向甲方提供本批次物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商品混凝土供应供货至5000m3时,次月10号前甲方支付已供总货款的80%,工程完工后付至总货款的95%,剩余款项待整体工程竣工完工后半年内无息付清。乙方不得因材料款支付不及时停止供货,影响工程进度。
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 | 质量要求 | 数量 | 单位 |
1 | DRWL202****79038 | 商品混凝土 | C15 | 合格 | 675.0 | m3 |
2 | DRWL202****79039 | 商品混凝土 | C20 | 合格 | 3430.0 | m3 |
3 | DRWL202****79040 | 商品混凝土 | C25 | 合格 | 1400.0 | m3 |
4 | DRWL202****79041 | 商品混凝土 | C30 | 合格 | 135.0 | m3 |
5 | DRWL202****79042 | 商品混凝土 | C30P6 | 合格 | 80.0 | m3 |
6 | DRWL202****79043 | 商品混凝土 | C30细石 | 合格 | 1470.0 | m3 |
7 | DRWL202****79044 | 商品混凝土 | C30细石(掺3%防水粉) | 合格 | 225.0 | m3 |
8 | DRWL202****79045 | 商品混凝土 | C30细石P6 | 合格 | 180.0 | m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