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金佛寺镇小庄村农房改造提升示范点--室外工程 | **** | 工程施工 | ****428.14 |
**区金佛寺镇小庄村农房改造提升示范点--室外工程
邀请招标公告
根据《****办公厅****委员会省公共**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财政厅****委员会的通知》、《****办公室印发的通知》(酒政办发〔2018〕301号) 等文件要求,****受**区金****委员会的委托,通过“****交易中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对“**区金佛寺镇小庄村农房改造提升示范点--室外工程”以邀请方式进行了采购,**区金****委员会确定邀请******公司、******公司、******公司三家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采购内容:
1、对**区金佛寺镇小庄村农房改造提升示范点--室外工程进行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区金佛寺镇小庄村农房改造提升示范点--室外工程-工程量清单。
2、工程质量:合格
3、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
三、招标控制价:小写:¥****428.14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叁万陆仟肆佰贰拾捌元壹角肆分。
四、竞价办法:最低中标价法。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若有委托人时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注:1.以上要求的资格审查文件需以扫描件形式(加盖企业公章)上传****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对于上传的资料文件无法辨认、模糊的,不予认可,视为无效,供应商提交的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及材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并按要求进行上传。逾期未上传或上传不合格的企业将被拒绝。供应商要为自己上传资料的真伪性负责,并接受社会监督。
六、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时间及竞价时间
上传文件时间:2024年10月30日08时30分至2024年10月31日10时50分;
竞价时间:2024年10月31日10时51分至2024年10月31日18时00分。
七、注册人须知:
(1)投标人须确保本项目所有上传资料清晰完整,并以PDF格式加盖公章后逐一上传,如未按上述要求上传或资料上传错误,则采购人不予审核通过。投标人须自行关注资料审核进度及结果,并对审核未通过的资料按照公告要求重新上传,如因投标人上传资料审核未通过,或因重新上传造成资料审核延迟,导致投标人报价无效,视为投标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2)凡是拟参****交易中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交易中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comcn/)上注册后,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 购 人:**区金****委员会
地 址:金佛寺镇**集镇路54号
联 系 人:茹世前
电 话:173****3166
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西北街街道文体路6号中天国际C座513室
联 系 人:刘经理
电 话:138****7969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