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关于提高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4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总局****税务局关于转请核查2024年第二批申报享受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名单的函》(粤税便函〔2024〕231号)和《****总局****税务局关于转请核查2024年第二批(补充类)申报享受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名单的函》(粤税便函〔2024〕371号),我厅组织开展了2024年**省(不含**、**)申报享受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的核查工作。
经资料审核和现场核查,认定****公司、**市****公司、******公司符合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企业的条件,可以享受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1月5日,共7天。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厅(电子信息工业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
2024年10月29日
(联系电话:020—****2353,地址:**市吉祥路100号****408室,邮编:51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