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进一步宣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工作成效,利用官方媒体优势,根据年度工作安排,计划开展一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媒体行宣传活动,现面向社会公开比选符合条件的单位承办项目服务工作。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媒体行”活动
二、项目要求及内容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成果媒体行”活动计划选定一家媒体机构负责实施,召集有关中央和省级媒体,深入琼中、**、**、**、**和**等6个市县乡村一线实地采访,多角度、多渠道针对每一个市县的特色亮点,深度挖掘乡村**人物典型、村集体经济典型和人居环境典型等进行稿件采写并通过全媒体我省乡村**的做法和成效。
该项目拟计划通过媒体官网、客户端和微信等平台发布新媒体全平台图文专题,央级及省级媒体不少于10家,制作并产出6部专题视频短片并在央媒新媒体矩阵发布;不少于18张的专题宣传海报并在权威央级新媒体平台进行刊播,整体活动完成后,形成1套报道画册。
三、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12月15日前完成。
四、经费预算
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384000元(大写:叁拾捌万肆仟元整),包含所有税费,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视为无效报价。
五、询价比选方式
我厅将组织****小组,重点考虑资质业绩(20分)、项目人员(5分)、服务方案(45分)及报价(30分),对各参选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择优比选。
六、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4.专业经验丰富,具有政府部门有关项目承办经验的、特别是承办过类似汇报片摄制的单位优先考虑;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有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
1.提供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提供单位基本情况简介(简介后请附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相关项目案例成果等;
3.提供项目实施方案、报价单(加盖公章)等
4.提供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满足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5.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函;
6.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7.提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的承诺函,若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
8.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公告发布后,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的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本公告的发布时间)。
(二)报送方式
所有材料装订成册,一式6份,加盖单位公章,用密封文件袋报送至****监督检查处(**省**市**区海府路59号省政府海府办公大楼915办公室)。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编制,不接受转包、分包,不接受邮寄、邮件等报价。
(三)报送日期
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
八、公告方式
比选结果经组织评审、内部审批等程序后,在****信息网发布中标供应商公告,公告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
九、签订合同。确定项目承办单位后,由中标供应商与****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如中标供应商存在虚假承诺等行为,我厅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898-****4423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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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30日